10 去估算

朱安怡

商品房契税减免条件有哪些?

3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40-70m²
70-110m²
110-150m²
150m²以上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

共有3条回答

小草1234 有用 1

五种情形减免契税:1·新的通知还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2·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3·单位、个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相应扩大其在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持有比例,无论被投资公司是否变更工商登记,其房屋、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4·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

展开全部回答

金橘装饰 有用 1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皇氏美工匠 有用 1

商品房契税减免条件及政策: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三条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三款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批复》(国税函[2005]903号)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款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三款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买卖要交哪些税费?

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买卖要交哪些税费?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买卖要交哪些税费?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一、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二、商品房买卖要交哪些税费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须交纳的有关税费为:(1)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该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郑州市的契税减半收取为2%。(2)印花税。(3)交易服务费。各地情况不一,郑州市的商品房交易服务费为0.55%,开发商交0.25%,购房人交0.3%。(4)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费,包括工本费、产权登记费、测绘费。以郑州市为例:①工本费为10元;②产权登记费,以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收3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0.4元,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50)×0.4+30;③测绘费,以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收2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0.35元,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50)×0.35+20。以上收费标准各地略有差异。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买卖要交哪些税费的全部介绍,希望能加深大家对商品出售的了解!

北京新房契税标准    契税分类有哪些

北京新房契税标准 契税分类有哪些

契税是中国税收的一个来源之一,其税收的环节是发生房屋买卖,然后按买房价款的一定比例交税,税收具有强制性并且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契税又是涉及一直都很火热的房地产行业,所以国家近几年对其契税的一些规定不断的做出调整,颁布新规,改革通常是先从首都起步,那么北京新房契税标准又是什么呢?契税在交税是如何计算,现在小编为大家普及几种分类计税依据。北京新房契税标准按照新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另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但是,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二套房优惠政策。就北京而言,通知规定,自2016年10月22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相比原来执行的契税政策,北京地区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将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仅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作为契税税率的分界点,为购房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据北京地税相关负责人介绍,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区分主要涉及小区容积率、房屋建筑面积和区域平均交易价格,“北京关于非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中还有一个144平方米的分界点,而新政简化了征税标准。”契税分类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以上小编介绍了北京新房契税标准,由新标准我们不难分析出契税的改革实质上是对于房地产限购政策的一种辅助政策,有利于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实施,并且减少已购房着的住房压力。通过不同的计税依据我们也知道了税收的多样性,我们在买房卖房的同时应该多关注税制的变化,以免多交或少交。小编估计,随着房地产热度不断的高涨,契税未来还会面临改革。

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 商品房契税计算时间

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 商品房契税计算时间

商品房契税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那么,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看看吧。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1、1997年10月1日起,契税税率按4%执行。2、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契税,但购买别墅等高档住宅、非普通住房、商业用房屋、房屋受赠行为、交换行为等,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3、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减至1%,90-140平的普通住房是1.5%。购买非普通或非首套,是3%。4、纳税人在新契税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前,购买房屋的,按照原政策执行。5、以公司名义买商品房,无论什么样的房子,都是3%的契税。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4种: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商品房契税计算时间《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199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八条明确指出: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市财政局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契税计算是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关于契税的计税价格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范围。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中的组成部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更多关于商品房契税的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土巴兔装修网。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