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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华茂

天津房产限购政策有谁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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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3条回答

文静23333 有用 0

你好,天津房产限购政策:
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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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了什么 有用 0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ps:你第二套如果贷款就属于二套房了,不能买。如果一次性付款买房就没问题。

trust_4943 有用 0

是指天津本地户口家庭可拥有第二套购房不能买第三套外地户口家庭必须有本市一年以上社保或完税证明方可购买一套住房不能购买第二套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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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最新天津购房政策

最新天津购房政策

在物质发达的社会里,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向着发达的城市发展,在城市中工作、安居,甚至是迁移户口等等,但是在城市里生存发展,最主要的就是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要买房。近几年购房的规定是一直都在改变的,不同的要求,不同的资料。对于天津市的购房,也是有相应的法条规定的,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介绍天津购房出台的最新政策。购房政策的意义:购房政策的出台,能稳定市场,防止房价的快速飙升而出现的没钱购房的现象,因此对于不同的情况而采取的政策使得购房规范化。(一)最新购房方针中的限购规模:对已具有1套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天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用《天津市作业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用暂住证在本市没具有住宅且接连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含新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二)最新购房方针中的停售规模:对已具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供给本市有用暂住证和接连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交纳证实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三)购房信息共享:依据方针规则,天津市各部分将加强对购房人资历的审阅,保证限购方针履行到位。对供给虚假证实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处理产权挂号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厉核实购房人采购资历、违规签定产品住宅出售合同或署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生意组织,依法严肃处理。根据规则,外地人购房需要供给的社保证实、交税记载,只需要供给其中一种即可。在这里有两点要提示大家:一是购房者无须自个向社保部分请求打印社保记载,只需向房管部分供给身份证号,有关部分即可自行查阅是否符合规则。二是需要购房者自行供给交税证实材料,因此税务部分运用的新型的交税发票,也就是票面上清晰记载交税人5年交税记载的发票就是交税证实,交税证实必须妥善保管。(四)二套房首付疑问:新方针规则,各金融组织和天津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采购第二套住宅的家庭,要实在履行“首付款份额不低于60%,借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方针。中国人民银行经营管理部可依据房地产商场状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方针基础上,研讨进步本市第二套住宅借款首付款份额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分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履行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状况的监督查看,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房价调控力度加大:新方针规则,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分住宅保证和稳定房价作业的监督、查看和查核。对没有完结住宅保证作业方针任务、房地产商场调控方针履行不到位、作业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以上是对于天津市人们购房出台的最新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到天津发展的人们或是想在天津市买房的人,同时希望能帮到那些不懂自己是否符合购房资格的人。购房是每个人都在想的事情,对于房价的高低,以及对于购房的价格情况,在购房政策的作用下,加大了对购房的限定,使得整个的购房市场都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成都房产限购政策介绍

成都房产限购政策介绍

房子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少了房子,大家就没有了温暖的家,它不但为我们提供了住所,还给大家提供了保值的资本。房子的价格不断的攀升,导致国家不得不调控一下关于购房的限制问题。国家开始限制买房的数量,也同时出台了相关政策,让家庭条件不太好的家庭也能购买到属于自己的房产。那么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成都房产限购的相关政策。成都房产限购政策介绍优化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一)公布全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3年滚动供应计划,稳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二)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用自有资金购买土地的要求,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企业债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三)坚持“净地出让”原则,加快出让宗地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合理确定经营性用地出让起始价,对溢价率超过60%的,竞得人须在三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完善预售管理,加强价格指导(一)成办发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项目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且分期开发建设的,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应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应一次性申请办理预售许可。(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不得虚高申报,不得以精装修、提高设施设备档次等为名变相抬高价格,损害购房者权益。(三)加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对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指导的开发项目,房管部门可暂不予受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四)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一经确定不得上调,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强化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征管和稽查,对商品住房售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的项目,由房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对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及时预征和清算。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一)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二)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公积金政策,实行贷款双挂钩(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二)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购房政策总是根据局势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大家需要跟着相应的时间去了解最新的讯息。很多人就因为房价的飙升而无法买房,还有的人因为贷款买房而背负巨额债务,导致了许多人都住不上房子。限购房是国家专门为调控经济而设定的政策,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相关政策,这样才能用到优惠政策。超出了限购房大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所以大家最好之前就准备好。

天津限购政策具体方案展示

天津限购政策具体方案展示

如今我们国家的经济市场已经十分活跃,房价也在不断上涨,并且如果再没有国家的调控,很有可能未来还会呈现持续上涨的趋势。因此,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将投资方向朝向房地产,为了能够有效控制房价,促使房地产的市场能够平稳健康的发展,天津市政府颁布了限购政策。那么具体的政策有哪些呢,接下来跟着小编的脚步一起了解一下吧。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调节市场供需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9月3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10月1日起实施。实施区域化限购差别化信贷政策据悉,《实施意见》规定,本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加强住房金融监管《实施意见》还要求,金融管理部门要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对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以及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申请办理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申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工程形象部位标准,6层以下(含6层)建筑需达到封顶,7-12层建筑需达到6层以上,13层以上(含13层)建筑需达到总层数的50%。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申请销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幢。项目建筑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为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实施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应当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申报每幢房屋单位建安造价、销售单价上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上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后10日内,要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及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市国土房管局同时将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中介机构不得高于公布的销售价格上限宣传和销售商品住房。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实施意见》同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对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需签订预定协议的,应当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网签《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并在2个月内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反复预定的方式囤积准售房源,每套房屋预定次数不得超过2次。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区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本区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和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确保本区域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发布虚假房源消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倒卖“房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期间可关闭涉事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打印功能,情节严重的,同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于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制造、传播谣言的,由公安、网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房地产的发展可以说是风生水起,但是也因为房地产的利润比较高,有很多的投资者都将目光投向该产业,甚至还出了很多房地产虚假广告,房地产诈骗等等丑闻。同时,由于房价不断上涨,很多的普通人民难以购买到自己喜欢的楼房,这成为了一个比较大的社会问题。天津的限购政策出现,相信能够有效维持当地的房地产的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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