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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溥心

知道的亲说说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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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fb63 有用 1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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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鹏123 有用 1

方案: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哈_1151 有用 1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第八条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
第十四条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
第十五条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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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办法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办法

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有哪些,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办法购房者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注意事项:1、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3、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成都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面图;6、派出所地址证明;7、商品房预售方案(含面积预测报告、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等);8、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9、其他必要材料[如:(1)国土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预售及办理转移登记的相关证明;(2)涉外建设项目需提交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文件;(3)联建项目需联合申请并提供联建协议;(4)高层建筑需提交消防审核文件。]成都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成都商品房预售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订立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2)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签订后,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3)收取预付款。开发商根据房屋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开发商收取的预付款,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4)办理商品房的权属登记手续。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以上就是一些关于成都商品房预售方面的一些分享,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作用!需要的条件这里列举的比较清楚,可以参照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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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及内容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及内容

导语:房子是很多国人的执念,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你对于买房的相关规定是否了解呢?能否规避买房过程中的陷阱呢?在这里,土巴兔小编为大家介绍商品房预售的相关知识,讲述购房有哪些陷阱。目前,买房时很多都需要先付一定的定金,这就是商品房的预售。在这过程中,为了利益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于是,就出现了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接下来,小编会就商品房预售管理的必要性、内容进行讲解。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的必要性商品房预售时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在这期间有很多漏洞可钻。为了尽可能的规避风险,规范市场,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市场进行了干预,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商品房的预售会导致房价居高不下。首先,商品房预售能使开发商低成本占用各种资金,如银行资金、预缴款等,不需要承担建房的成本。其次,是预售会使开发商提前回收成本。这样,方便他们对房屋进行囤积或者是更快的进行下一个房屋开发计划。总之,房屋的预售将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和银行,会导致楼市虚假紧缺现象的发生,推动了房价的上涨,另外,房屋预售对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以及“道德风险”,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损害。这是由于预售合同双方在经济状况和信息咨询方面的不对等,还有相关部门管理的不完善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影响。所以要规范市场,出台了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2004年7月,有关部门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进行修正,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使之更符合市场情况。在具体上,对适用范围、预售条件重新进行界定,列出了申请预售许可的相关资料、办理程序等,还有监管以及违约后的处理等。规定要在网上办理备案认证手续,对预售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使产权更为明晰。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规范市场,对开发商新盘供应速度有所控制,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的必要性以及内容有所了解。土巴兔小编希望大家阅读这篇文章后能够有所帮助,避免在购房交定金时被骗,损害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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