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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歌阑

业主委员会成立公示范本哪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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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3条回答

mc楠楠 有用 1

XXXX物业小区位于,共有户,于200年月份开始业主入住,至今业主入住已有年的时间。
为了依照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时也结合现小区的实际情况,而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按规定本物业公司有义务担任成立第一次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成立筹备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能更好的对小区进行管理,促进各业主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物业管理中来,同时能更好的得到各业主的配合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使小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的开展和进行。
XXXX小区是第一次召集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所有筹备工作和相关资料都由本物业公司负责,本司在月号开始派发《成立业主委员会调查表》,经调查统计,共有﹪的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不同意,﹪的业主弃权。为此本物业公司特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望能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批准!
特此感谢!
申请单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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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hua_06... 有用 1

某某街道办事处及某某居委会,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小区业主有权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  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本小区房屋交付比例已经超过规定。且我们愿意作为发起人的身份依法定程序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社区居委会有对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等工作有监督指导的职责和义务,故我们恳请有关单位,尽快安排对本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及业委会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我们将团结全体业主,在有关方面的监督指导下,共同完成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而努力。  多谢合作!  某某小区业主(签名越多越好!——)  某年某月某日

xxj7758258 有用 1

为了方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我们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定了一套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指南、示范样本,仅供参考。
鼓楼区房产管理局
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1、申请:物业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业主人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由建设单位或五个以上业主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相关文件资料交街道办事处)

2、备案:选举、换届、改选、补选业主委员会的,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向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备案资料

1、物业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业主清册、物业清册、入住率等),由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居委会盖章。

2、业主大会筹备小组的成员名单、情况简介,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3、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①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业主,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②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③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④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成员名单、情况简介,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⑤确定选票样式,选票应注明地址、建筑面积,有业主本人签字。选票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备案时提供一张空白选票样本和公示内容的照片。
⑥做好筹备组的会议记录和签到。
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纪要、业主签到、书面委托书。

4、业主大会会议结果、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分工,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5、《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正式文稿,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6、其他相关证明(委员产权证明复印件、委员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凭证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
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七日内办结。

四、文件依据

1、《物权法》

2、《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04号)

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4、《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5、《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宁房物〔2009〕70号)
成立首届业主大会
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程序

1、由建设单位书面告之物管区域所在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告之的,也可由物管区域内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召开业主大会的要求;

2、在小区(大厦)公示报名通知,采取自荐、推荐的方式组成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成员公示一周;

4、筹备组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5、筹备组拟订、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并经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以上的业主通过。

6、筹备组召开会议,根据采用自荐、推荐、筹备组商议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资格及条件按照《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名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

7、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并提前十五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业主;

8、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委员情况及分工公示一周后,将所有资料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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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章程详细介绍

业主委员会章程详细介绍

作为一名业主,你知道了业主委员会的设置人员和职责吗?作为一名业主,你知道开会出现分歧时业主委员会是如何做出决定权的吗?作为一名业主,你知道业主委员会享有哪些的权利和对业主承担哪些义务吗?别也傻傻的什么都不懂了,本文小兔就带各位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其中一员的你来了解一下业主委员会章程,大家来为小区创造更安全、舒适、民主的生活环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物业的公共利益,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六条本会设委员一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一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1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委员,也可以不是委员。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第七条本会权利1.组织召开和主持业主大会: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3.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第八条本会义务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3.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第九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第十条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1.本会主任;2.本会副主任;3.本会执行秘书:4.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第三章会议第十一条本会会议每3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l/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第十二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第十三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第十四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当本物业有1/3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相当于本会委员l/3以上人数的承租人代表为聘请委员,并通知其列席本会会议。第十五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在自己已投过的~票外,再投一票决定票(赞成或反对票),但此规定不适用于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事项。第十六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第四章委员第十七条本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人数为单数,最多不超过15人。第十八条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第十九条本会委员的撤换、增补,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1.已不是业主;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3次以上;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因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5.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第二十一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账目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第二十二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权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2.有选举、被选举和监督权;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的公益事业;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第五章经费与办公用房第二十三条本会的经费由××费用中支出。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本会会议;有关人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经费收支账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每季度向本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第二十五条本会的办公用房由解决。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解散或终止。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同时报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作为业主或业主委员的你,通过这篇业主委员会章程学到不少知道吧。小区是我家,小区的绿化美化,小区的安全的环境,小区的建议民主的制度,小区的公共利益,都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同时,业主也对业主委员各个部门起监督与指导作用,让我们对我们生活的小区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吧。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详细介绍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详细介绍

导语:不断高涨的房价依然阻止不了要买房人的脚步。许多人用尽一生积蓄就是想买一套好房,为了子女,也为自己。购房时,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价格,地理位置等等。有时,好的物业公司也是购房的影响因素。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利益而存在的民间组织。那么,业主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1.业主委员会的含义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2.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代表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确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对违反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行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公约,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协调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搞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员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三)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五)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七)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三)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四)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五)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六)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七)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八)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九)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无论您买了房还是在努力赚钱买房,多了解这些知识有益无害,毕竟买房是要住好多年的。买了好的房子住得舒坦花了钱也觉得值。很多时候就是因我们缺少维权知识而让商家钻了空子。了解相关知识不但可以维护自己和合法利益,做人做事也有底气。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能帮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继续关注土巴兔网站,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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