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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告知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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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傻瓜 有用 1

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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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我耳朵的忧伤 有用 1

您好,买房或者装修,或者更换工作,可以凭购房证明,装修证明,或离职证明去公积金管理处领取。
一、公积金支取
(一)购房支取公积金
1.支取条件:
a)购房,自签订购房合同起,一年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现金);
b)超过一年,只能办理还贷支取,不能提现,只能转帐至还贷账户。
2.支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a)期房
I.购房合同正本原件(黄色封面)
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II.预付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
IV.结婚证(非本人购房时需提供)。
b)二手房和存量房
I.房产证原件;
II.契税发票原件;
I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V.与原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存量房为购房合同原件、蓝色封面);
V.结婚证(本人为非产权人或者共有产权人需提供)。
备注:购买商业用途的房子,不可以支取公积金。

张雪12 有用 1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搜索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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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人们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它主要是用来购房使用的,房屋问题现在非常的严峻,许多地市的房屋价格不断的飙升,但很多人都无法购买得起房屋,只能使用公积金。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就是要先进行提取,然后才能使用,提取是需要进行申请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审批过后才会批准,所以这里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北京市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流程(一)申请时间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二)提取程序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北京市的公积金提取方法与其他地区无异,只不过北京市的房屋价格偏贵,一些公积金可能满足不了我们的需求,面对这种情况,还是建议大家使用贷款的方式,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这样的话就能够买得起一些价格较高的房屋了。除了要了解公积金的提取方法以外,还有一些关于它的查询、修改密码等相关操作,我们也要进行了解,避免使用的时候不知道如何操作。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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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的存储量不可以低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也不可以高于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二。长期的资金收费项目,它可以帮助职工减轻很多负担。要知道,住房公积金可是我国为在职的职工所存储的特定储蓄金,这种资金可以在提取后用于职工的购房、还贷等。那么,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南京住房公积金才可以领取出来呢?它的流程又是什么呢?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房的情况可以提取。2.职工退休的情况下可以提取。3.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取。4.职工出国定居的情况下可以提取。还贷款的情况下,可以领取。5.没有房产,而且房租超过总收入百分之十的情况下,职工可以办理领取。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职工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7.特困职工、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领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住房公积金的领取必须是要通过本人才可以去办理的,如果需要他人帮助本人协助办理,必须提供与本人相关的证明材料,代理办理住房公积金之人也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提供相应的规定证明材料,然后需要填写一份申请书,名字为《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要单位核实,然后让单位在上面盖章。3.提取公积金本人需要将细则与证明材料、申请书拿到管理中心所制定的网点,然后去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然后,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便会转到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内,这个账户必须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4.如果单位无法为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职工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递交,然后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提示:单位在不半个月内依旧不办理,则可以采用这个方法。)南京市在“公积金”这一点可谓是下足了不少功夫,为了南京市职工的利益,南京加强了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的的细则规定,对于提取以及管理方面,南京市也颁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这个提取流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早在2013年的十月就开始实行了。许多时候,职工想要领取住房公积金,却遭到了单位的“慢处理”,这一点新的细则规定则重新拟定程序,非常的实用!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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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大古都之一便是南京,南京可是中国的文化历史名流城市,同样,我国文化的发明地之一也是南京。早在华夏之期,南京就已经成为了我国的文化经济中心,据统计,早在120万年前,南京地区就已经有了人类的活动了呢。南京市同时还属于科教中心,有多处重点实验室以及重点大学哦。当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心的规划也是非常完善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4、离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7、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提取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南京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4、《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南京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材料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3、全额购房发票(收据);4、《公有住房买卖契约》;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提取地点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地址:太平北路51号二楼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2、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5-68505411地址:江东中路265号二楼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3、南京铁路分中心电话:025-85820201地址:中山北路260号13楼1303室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4、管理中心江宁分中心电话:025-52286084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578号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5、管理中心六合分中心电话:025-57124172地址:六合区延安北路29号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想要到提取地点专门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就一定要看好时间,千万不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员不上班的时候去哦。在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一定要戴上自己的身份证,切勿使用过期身份证或者是虚假身份证,其次您还要携带房产付款发票等相关证明,这样才能够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顺利提取出来。温馨提醒,南京市各个公积金提取处都距离很远,去之前一定要提前查好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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