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谈宏茂

房产测绘细则谁了解?

3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40-70m²
70-110m²
110-150m²
150m²以上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

共有3条回答

曾经1314 有用 1

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展开全部回答

本命9少年 有用 1

你好,房产测绘细则如下:
1.   建筑物密集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lOOm左右,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200m左右。
2.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方法。
3.4)房屋内有层高低于2.20m的部位,应以虚线区分其范围,注记边长,且在其范围内注记“h

[昵称被屏蔽] 有用 1

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1.2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1.3依据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
5)《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6)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7)GB/T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
8)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9)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重庆房产税细则介绍

重庆房产税细则介绍

我国是一个有五十六个民族的国家,这个国家有很多城市和民族,是一个非常丰富多彩的国家。而重庆是我国比较古色古香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地产行业也是比较多的,对于房产税国家是有明确的细则规定的。大家知道重庆房产税细则有哪些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庆的房产税细则。大家购买房子的时候要先了解一下重庆的房产税细则,以免吃亏。重庆房产税细则:1、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管,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2、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以《暂行办法》确定的住房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3、第三条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4、第四条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以上,就是重庆房产税细则接受。房产税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一种税金,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房产税是非常重要的。房产税在每个城市都是有不一样的规定的,我们在进行了解房产税的时候要先了解是哪个城市。重庆的房产税在不同区域也是不一样的,主要是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水平来细分的。我们购买房子可以选择一些有房产税优惠政策的区域。

深圳房产税细则说明介绍

深圳房产税细则说明介绍

众所周知,房子,是大家一直以来研究的非常热门的一个话题,这一套房子是要交纳一定的房产税的,那么这个税是怎样交的呢其实各地都有他关于房产税的。对于深圳这个大都市,他的房产税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就深圳为例,给大家讲一下深圳房产税的一个细则说明,看具体是怎么样规定的,深圳的朋友可以来看一下!深圳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第六条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七、经财政部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第八条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第九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第十条纳税人应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现有房产的座落、结构、幢数或间数、面积、原值或租金等情况据实向房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后,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的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变更、建成、购进、转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营业之日起二十天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以上所介绍的就是关于我们深圳的房产税的一个说明,其实不只是购买房子,在我们租房子的时候也会产生一定的房产税。可能大家都没有太过注意。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房产,是他们大同小异,但是在细节上都会各有不同,如果你想了解你所在的城市规定的可以登录有关网站进行查询。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参考。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为民众解惑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为民众解惑

近日,许多民众对房产税的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颇为关注,这不仅仅是政府的事,跟民众也息息相关。今天,就跟着编者来看看具体细则吧,一解大家的疑惑。1986年10月30日,来自云政,发〔1986〕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里提到,本实施是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第十条规定而制定出来的。第二条里,规定凡是在云南省规定开征房产税的单位及个人的房产,都必须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此细则进行房产税的缴纳。第三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第一条中的“城市”指的是有国务院批准而设立的市,“县城”指的是未设立建制的县人民政府的所在地,“建制镇”指的是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同时,城市征收范围是市区,郊区和市辖县的县城,建制镇是镇人民政府的所在地。都不包含所辖农村和行政村。而工矿区指的是商业较发达,人口较集中,同时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却没有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的工矿企业的所在地。具体的划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来确定,同时报给省税务局进行备案。第四条中,除其中免税的规定以外,以下房产也不征房产税:一,由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和医院自用的房产。二,用作营业的地下人防设施。第五条,规定房产税减免税权限为以下:一,属地,州,市范围全面性的减免税,要报省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二,属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同时报给省税务局备案。三,在个别税有困难的个人及单位,需要减免税照顾的,有县市税务局进行审批。第六条,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价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进行计算。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计征。没有房产原价值作为依据的,则由当地的县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进行核定。第七条,房产征税按年计征,分半年或者一季缴纳,具体的缴纳日期有县市的税务机关进行确定。第八条,关于房产税的征集管理,按照条例和云南省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九条,此细则的解释归云南省税务局。第十条,从《条例》实施日起此细则生效实施。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希望能帮到您。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