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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红叶

湘潭房产政策哪位朋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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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1314 有用 0

房产经纪人可以说是房产通,他应了解以下基础知识:
1,当今的房屋市价(包括本地区的和其他相邻地区的)
2,要了解房屋的地理位置(是繁华的还是偏僻的)
3,了解房屋的结构(是砖混的还是框架的)
4,了解房屋的走向(是坐南)
5,了解房屋的户型朝北的还是东西的
6,楼层具体情况
7,该楼建设单位是谁?
8,该楼的施工是谁(建楼者的信誉)
9,该楼的证件(房照、土地使用证)
10,供暖效果(是地热还是老式暖气)
11,供水情况(是自己加压还是统一加压)
12,周边生活服务设施情况(洗浴、小吃、小百货、学校等)
总之你了解的越全面购房者的吸引力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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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_JOShine 有用 0

一、把握基本原则
按照需求端发力与供给侧改革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城乡发展的基本原则,制定符合湘潭市情的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政策措施,努力扩大住房消费规模,有效释放市场购房需求;切实优化住房供给侧改革,加强结构性引导,破除市场壁垒,营造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环境,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建立推进住房市场稳健发展的供应机制。

二、明确工作目标
力争市本级2016年底新建商品房库存在上年度基础上降低20%以上,在2017年底去化周期回归到15个月以内,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好发展,确保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总体目标。

三、落实政策措施

(一)严格调控土地供应
1.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要求,综合考虑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消化周期、存量土地等因素,合理制定全市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适度缩减新建房地产项目在土地利用与供应计划中所占比重,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增量。
2.对部分已批未供、供而未用的房地产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和用地单位制定土地用途转换方案,经重新立项、规划调整土地用途等程序,将部分已批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重点用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领域的项目开发建设。

(二)改善商品房供应结构
1.改善商品房供应区域结构。人口密度偏小而商品房库存量偏大的湘潭经开区,要从规划、供地、预售等方面严格控制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努力消化现有房源;人口密集而房源偏紧的雨湖区,要加大棚改户改造力度,适当增加优质宜居楼盘,满足消费购房需求;岳塘区、湘潭高新区等中心城区,要进一步加大商业综合体营销力度,加快商品房去库存进度,适量开发商档商品房,切实把握好商品房供应节奏。市城区各工业园区和示范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驻园企业员工宿舍和周转房。同时,合理引导市城区人口在区域间有序流动,促进各区域人口与住房资源相匹配。
2.改善商品房类别结构。适度调整商住比例,减少传统商业门面开发,鼓励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待开发用地或存量商品房转型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养老、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创客空间等新型产业;积极探索将上规模的存量商品房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整体包装,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打造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推动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允许从事电子商务,创新产业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以丰富的产品形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促进房地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新型产业协同发展。
3.改善住房户型结构。坚持大中小户型合理配套,引导房产开发企业适当增加符合改善型需求的100-160平方米面积段住宅的供应,减少超大户型、小公寓等产品的开发建设。对于房产开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不适应市场需求产品设计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予以批准。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
1.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将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纳入棚改范围,2016-2017年,市本级计划改造“两棚”2万户,着力推进九大重点棚改区改造,并同步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创新棚改工作机制。建立市、区两级政府联动,市直部门并联集中办理前期手续的工作机制,强力加快棚改进度。有序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明确重点棚改项目的市场承接主体和实施细则,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为全面加快棚改区改造提供充足的财政经费支撑。
3.优化棚改安置方式。原则上不再新建棚改安置房,鼓励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用作棚改安置房源,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市城区内棚改项目征拆货币安置整体达到90%以上。

(四)鼓励征拆户购置商品房
1.鼓励征拆户选择货币补偿,利用补偿资金自主购买新建商品房。对征拆户在领取补偿款后12个月内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缴纳凭证和征拆部门出具的货币化安置证明等,可按新购商品住房面积一次性享受200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对征拆户征拆后,以其配偶、子女、父母名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购房款等于征拆款的部分所产生的契税实行购房补贴。上述奖励和补贴费用列入项目征拆成本。征拆户购买二手房的,不享受上述奖励和原定补贴安置新模式。
2.创新征拆安置方式,探索尝试货币化购房安置新模式,着力打通商品房预征拆安置房之间的装换通道。建立征拆安置房源信息平台,根据征拆户购房需求,引导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以以团购优惠价格提供质优价廉的房源,并鼓励房地开发企业对征拆户购房给予购房优惠和办证税费补贴。

(五)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
1.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市转移,抓紧建立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市场配置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与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住房制度。对具备购房能力的进城农业转移人口,鼓励其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的,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其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2.农业转移人口到市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每平米200元的购房补贴(已享受征拆购房奖励的征拆户不在此列),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购房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落户,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依据现行政策,保留其原有住宅基地,并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六)鼓励高校、中职在校生和毕业生及各类专业人才在湘潭落户购房
1.多措并举发展园内经济,增加就业机会,扩大人口规模,提升消费能力。在市城区各园区和示范区探索实施共有产权房政策,通过“购房+就业”的模式,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人才与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共同出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出资比例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产权共有,期满购房人可回购政府出资部分取得完全产权,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在园区落户择业购房。

燃_3655 有用 0

湘潭房产契税,不管房本满不满五年,房本面积低于90平,不包含90平,且客户首次购房为1%;90~140平之间,且客户首次购房为1.5%;客户二次购房无论面积大小都是3%;非普通住宅,就是大于140平,且容积率小于1.0,不论房本满不满五年,契税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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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房产新政策2016

房产新政策2016

国家在每年的特定时期都会出台一些有骨干房产的新政策,这些新政策对部分人来说是好消息,但是对部分人来说又是坏消息了。那2016年国家出台了哪些新政策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吧。您可以根据这些新政策,看看对您是带来了好处还是坏处,再根据当前的购房趋势,考虑是当机立断的购一套房屋,还是说再观望一段时间,过段时间再买。1、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2015年央行持续降息5次,购房者买房压力真真的小了。若购房者在北京买房子都能省下几十万的利息。一些背着房奴包袱的购房者能减少很多还贷压力。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2、鼓励租售并举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3、居住证新政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居住证卡伊为申请人的就业、社保、积分落户和公积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4、农户购房有补助为去房产库存,政府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目前,各地也加紧时间出台各种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补贴政策。河南最先出台农民工进城买房补贴政策:农民工进城买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为农民工省去一部分买房成本。5、户籍轨制更始截至2015年11月底,5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为3.73亿平方米,全国整体商品房待售面积则达6.96亿平方米。面对近7亿平方米的楼市库存,户籍轨制更始成各地"去库存"主要手段。所以,上海当局事情呈报明确提出,"对峙都市扶植重心向郊区转移,进一步提高郊区成长程度";河北省当局事情呈报提出,"到2020年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8%和67%"。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有关2016房地产新政策的相关详细介绍,五条新政策,一定让您有些眼花缭乱了,但是不要心急,您慢慢的看慢慢的理解,确保每一条新政策都理解到位,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买房的时候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了。这仅仅是截至目前国家出台的2016年房产新政策,后续可能还会出台一些,您需要稍加留意,出台的时候关注一下。

房产税新政策相关介绍

房产税新政策相关介绍

大家知道房产税的新政策是什么吗?大家知道什么是房产税吗?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是需要缴纳税金的,这种税金被我们简称为房产税,它是由国家收取的。房产税是有政策规定的,不同地方的房产税是不一样的。大家知道我国的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吗?2017年我国的房产税又出了新的政策,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我国房产税新政策是怎样的。一、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计算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3、注意事项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以上就是房产税新政策内容介绍。房产税可以说是我国比较重点的一个税种,我国所有的城市都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这种税金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国家的监控也是非常严格的。房产税的税金是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面积的房产来缴纳的,有一定的缴纳规律和一定的计算方法。房产税是根据房产的总价值来计算税金的,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以自己按照比例计算一下房产税。

房地产政策举例

房地产政策举例

房地产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行业之一,尤其是近年来的热度持续增高,所以导致其牵动不少群众利益的关键领域。那么为了可以起到调控方面的效果,并且能够帮助大家达到更为满意的交易效果,所以有关部门也结合现实情况、从大家的需求入手制订了一系列的房地产政策,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力图构建一个稳定的、健康的、低风险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一、房地产政策举例1、国八条(中央2011126)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继去年5月的“国10条”后,于2011126日出台“国八条”指导全国楼市的政策导向,随后各地政府陆续出台各地执行细则,对楼市进一步进行调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其中重点内容有:第三条“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第四条:“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2、京十五条(地方2011216)以“国八条”为指导,北京市于2011216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细则,对本市具体办法加以规定。其中(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财政部门会同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五)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开盘项目销售前,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销售价格等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六)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但不申请清算、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十)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十一)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与其它地区相比,北京市出台的细则,堪称全国最严调控政策。其中本市户口居民限购第三套住房、非本市居民(缴纳满5年保险)限购第二套住房的政策,将使短期内北京市的房屋成交量锐减。虽然今天的房市热度依旧不减,并且和十几年前相比,房地产行业的热门景象更是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对于不同的朋友而言具体的含义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从有关部门的专业调控角度看来,当下最必要的就是出台一系列政策借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比如上文举例的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政策无一不是从这个目的出发进行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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