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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安祯

求解南京购房取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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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3条回答

米饭班749 有用 1

1、当你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只要你正常交纳公积金、时间满一年的(有些地方规定满半年)、公积金帐户内有一定余额的,可按帐户内余额的n倍这个数来申请贷款(最高30万元或20万),而且贷款利率比商业按揭低30%左右。  
2、当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3、当你购房贷款(含商业按揭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如果你的住房是租赁的,其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  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一定要与住房有关,否则不能提取(要等到你退休、出境定居等才能全额提取)。  因此,住房公积金不能用于普通意义上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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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演装饰 有用 1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公积金贷款和首套房贷款是两回事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你房子既然已经卖掉了,就是名下没有房产了,那就可以用首套房贷款了
至于公积金贷款,只要你之前的公积金买房的贷款还清了,就可以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是不是首套房没关系

期待十年 有用 1

可以的,只要你能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借款合同,并满足当地公积金提出时间间隔(距上一次提取的时间)要求就可以提取你们公积金帐户的现金。至于最大的提取额基本上没有限制,一般情况下可能会保留一个零头,也就是说你们几乎可以将公积金帐户的钱完全提取。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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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讲解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讲解

南京市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的存储量不可以低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也不可以高于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二。长期的资金收费项目,它可以帮助职工减轻很多负担。要知道,住房公积金可是我国为在职的职工所存储的特定储蓄金,这种资金可以在提取后用于职工的购房、还贷等。那么,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南京住房公积金才可以领取出来呢?它的流程又是什么呢?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房的情况可以提取。2.职工退休的情况下可以提取。3.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取。4.职工出国定居的情况下可以提取。还贷款的情况下,可以领取。5.没有房产,而且房租超过总收入百分之十的情况下,职工可以办理领取。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职工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7.特困职工、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领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住房公积金的领取必须是要通过本人才可以去办理的,如果需要他人帮助本人协助办理,必须提供与本人相关的证明材料,代理办理住房公积金之人也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提供相应的规定证明材料,然后需要填写一份申请书,名字为《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要单位核实,然后让单位在上面盖章。3.提取公积金本人需要将细则与证明材料、申请书拿到管理中心所制定的网点,然后去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然后,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便会转到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内,这个账户必须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4.如果单位无法为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职工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递交,然后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提示:单位在不半个月内依旧不办理,则可以采用这个方法。)南京市在“公积金”这一点可谓是下足了不少功夫,为了南京市职工的利益,南京加强了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的的细则规定,对于提取以及管理方面,南京市也颁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这个提取流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早在2013年的十月就开始实行了。许多时候,职工想要领取住房公积金,却遭到了单位的“慢处理”,这一点新的细则规定则重新拟定程序,非常的实用!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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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何时,房屋问题都是人们关注的一大重点对象,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对房屋的关注程度都特别的高,由于房屋的问题,国家还出台了一项重要的政策,就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人民的保障,人们对它的相关问题也是极为在意,由于它是按月缴纳的,一般情况下我们是无法知道有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的,但是可以自行查询,这里就以南京市为例,教大家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有关问题。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上查询南京公积金网上查询登录官方网址查询项目:可查询个人或单位最近三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数据。温馨提醒:1、南京公积金个人网上查询和单位网上查询都在同一个页面,根据对象选择登录窗口;2、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查询的初始密码是个人公积金账号后四位加两个零,身份证查询也是该密码。电话查询南京公积金查询电话:025-12329服务时间:人工服务:9:00-12:00、14:00-17:30(午间设有值班岗)语音服务:24小时查询项目:可查询个人/单位公积金账户、政策咨询、自助业务(修改初始密码等)。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查询住房公积金并非难事,主要根据步骤,很快的就能学会操作,现如今查询的方法也变多了,网络查询是最方便的查询方法,它可以帮助人们在家中就能查询到自己的账户相关情况,但是它的安全性有待考量。每个人都有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人们只有登录的账户才能查到有关信息,所以大家在平时要保管好公积金账户的账号和密码,如果是初始密码要及时修改。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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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大古都之一便是南京,南京可是中国的文化历史名流城市,同样,我国文化的发明地之一也是南京。早在华夏之期,南京就已经成为了我国的文化经济中心,据统计,早在120万年前,南京地区就已经有了人类的活动了呢。南京市同时还属于科教中心,有多处重点实验室以及重点大学哦。当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心的规划也是非常完善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4、离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7、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提取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南京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4、《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南京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材料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3、全额购房发票(收据);4、《公有住房买卖契约》;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提取地点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地址:太平北路51号二楼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2、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5-68505411地址:江东中路265号二楼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3、南京铁路分中心电话:025-85820201地址:中山北路260号13楼1303室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4、管理中心江宁分中心电话:025-52286084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578号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5、管理中心六合分中心电话:025-57124172地址:六合区延安北路29号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想要到提取地点专门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就一定要看好时间,千万不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员不上班的时候去哦。在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一定要戴上自己的身份证,切勿使用过期身份证或者是虚假身份证,其次您还要携带房产付款发票等相关证明,这样才能够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顺利提取出来。温馨提醒,南京市各个公积金提取处都距离很远,去之前一定要提前查好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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