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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灵秀

房改房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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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白云_7258 有用 1

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消费者往往要面对情况多样且资讯不太明朗的“个体”,在实施交易之前,了解下房改房政策,弄清房改房“产权”是房屋买卖的“必修课”。二手房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据了解,并非所有房改房都可以上市交易,比如军队、保密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目前还不可以随便出售。很多公房在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了优先回购权,根据国家规定,原产权单位是否保留或放弃部分产权的书面意见,将是您能否购买房改房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消费者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房屋。在决定改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房改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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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燕爱吉他 有用 1

房改房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19号)和《关于一九九五年出售公有职工住房的方案》(沪府〔1995〕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出售公有住房,应贯彻购房自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原则。
第三条凡独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均可向承租的居民户和获得新分配住房的职工出售,但列入旧城改造规划、产权归属不清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房屋以及市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房屋除外。出售公有住房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1995年出售的是一般标准、独用成套、作居住使用的多层和高层职工住宅。
职工租住单位购买的外销商品房、侨汇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仍不列入出售范围。
第四条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职工家庭享受一次。职工家庭是指承租人及其配偶;承租人和同住人在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因离婚、丧偶、配偶支内或支农等离开本市(另一方不再享受购房优惠)而承租户内留有一人的;40岁以上的单身未婚男子或女子。
第五条购买公有住房的对象为获得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在住所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满18周岁的同住成年人。

联恒装饰 有用 1

亲,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要去房产部门去问一下。

中深鸿装饰 有用 1

一九九五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19号)和《关于一九九五年出售公有职工住房的方案》(沪府〔1995〕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出售公有住房,应贯彻购房自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原则。?
第三条凡独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均可向承租的居民户和获得新分配住房的职工出售,但列入旧城改造规划、产权归属不清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房屋以及市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房屋除外。出售公有住房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1995年出售的是一般标准、独用成套、作居住使用的多层和高层职工住宅。
职工租住单位购买的外销商品房、侨汇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仍不列入出售范围。
第四条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职工家庭享受一次。职工家庭是指承租人及其配偶;承租人和同住人在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因离婚、丧偶、配偶支内或支农等离开本市(另一方不再享受购房优惠)而承租户内留有一人的;40岁以上的单身未婚男子或女子。
第五条购买公有住房的对象为获得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在住所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满18周岁的同住成年人。
职工家庭内有多人的,应协商确定购房人,协商不成的,不办理购房手续。职工家庭购房时,可申请共有产权。共有人必须是前款规定的购房对象。共有人再购房时应合并计算购房面积。承租人死亡或迁离本市的,应变更租赁户名后办理购房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购房:擅自转租或变相转租的;擅自改变公有住房结构及有违章搭建或违章建筑的;利用承租房屋改变用途的;承租人全家迁离本市的;承租人去国(境)外定居、探亲、留学承租户内留有一人的(承租户内留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须变更租赁户名后按规定购买)。?
第六条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元。
第七条按购房人每一年工龄给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30元的工龄折扣,确定1995年公有住房出售的计算基价,职工家庭购房时的工龄仍可以新配房职工、承租人或同住成年人中工龄最长的一人为计算依据。但该工龄最长者及其配偶再迁至他处时不得重复享受优惠。职工购房时的工龄按连续工龄标准计算到1991年底。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符合国家提前退休规定的提前退休职工,其购房时的工龄应加上提前的“工龄”。?
第八条1995年公有住房的实际售价以确定的计算基价连乘以各种折扣和增减率计算。?
对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给予下列折扣:?
1、购买已租住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给予5%的折扣。?
2、多层和高层住宅的面积折扣,多层住宅为10%,高层住宅为12%。?
3、房屋的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详见附件。?
4、房屋的成新折扣率为每年2%,折旧后残值低于40%的按40%计算。?
第九条对购房者给予以下优惠:?
1、购房者仍可按规定享受原有的住房补贴。?
2、购房者免缴房产税、契税,并缓征地租。?
3、购买新建住房者免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十条1995年公有住房实际出售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新分配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单价(元/平方米)=〔成本价(元/平方米)-15.3元/年.平方米x购房工龄(年)〕xxx地段增减率x朝向增减率x层次增减率。
已租住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单价(元/平方米)=〔成本价(元/平方米)-15.3元/年.平方米x购房工龄(年)〕xxx地段增减率x朝向增减率x层次增减率。
其中:购房工龄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连续工龄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计算;企业单位职工连续工龄按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计算。连续工龄计算到1991年底。?
竣工年限枣按房屋出售年份减去房屋竣工年份计算。?
加层的房屋按原来房屋竣工年份计算。?
第十一条1995年公有住房实际出售单价(含新分配公有住房、已租住公有住房、套增配房)的最低限价:ⅰ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13元;ⅱ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ⅲ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8元;ⅳ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75元;ⅴ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3元;ⅵ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第十二条出售公有住房的分户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关于印发异产同幢房屋建筑面积摊算办法的通知》(沪房〔93〕权字发第52号)规定执行。建筑面积计算保留二位小数,以下四舍五入。?
第十三条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一般按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计算。家庭成员中有下列对象的也可按下列标准执行:
1、建筑面积控制标准75平方米枣一般职工、干部;具有各类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建筑面积控制标准85平方米枣科级干部;具有各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高级工证书的技术工人。?
3、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00平方米枣县处级干部;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20平方米枣副局级干部。?
5、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40平方米枣正局级干部;教授;研究员;以及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各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建筑面积控制标准50平方米枣无业、待业、孤寡老人。?
7、部级干部按国务院规定的控制标准执行。?
购买高层公有住房在上述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
以上是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分房标准。?
第十四条1995年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实行市场价。对于享受离职休养待遇的干部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0平方米以内的,其超过部分按1995年规定的成本价购买,不再享受优惠折扣,超过部分的实际售价以成本价连乘以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后确定;再超过部分,实行市场价。凡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享受1995年的优惠折扣政策,其实际售价应连乘以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后确定。?
第十五条1995年多层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场价:ⅰ、ⅱ级地段定为2928元;ⅲ、ⅳ级地段定为2092元;ⅴ、ⅵ级地段定为1255元。?
1995年高层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场价:ⅰ、ⅱ级地段定为4442元;ⅲ、ⅳ级地段定为3173元;ⅴ、ⅵ级地段定为1904元。?
第十六条职工家庭购房后,因居住困难或其他原因符合住房分配规定的职工,仍可在单位享受住房分配和购买住房。具体办法按《公有住房出售后再套配、增配的若干规定》(沪房地改发〔1995〕240号)办理。?
第十七条购房人以现金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的,给予一次性付款折扣。1995年一次性付款折扣为20%。申请抵押贷款支付购房款的,不享受一次性付款折扣,首期付款不低于实际售价的30%。?
第十八条对公有住房的出售人,可免缴营业税,售房所得不计入计算所得税的税基。
第十九条出售、购买公有住房的程序?
(一)出售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
1、出售公有住房前应先办理可售公房的确认手续。部属、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分别报市、区县房改办确认。对1994年度出售过公有住房的楼房不再办理确认手续。?
2、出售公有住房应编报可售公有住房的售房规模。部属、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分别报市、区县房改办审核,备案。?
3、单位将1995年度竣工的新建住房以出售形式分配给职工之前,应办妥申领单位房屋所有权证的有关手续。?
4、出售人向住户宣传购房政策。?
5、出售人为购房人办理购房有关手续,开具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二)购买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
1、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前,应先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购房时,应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
2、职工家庭确定购房人后,应填写《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
3、购房人提供有关购房手续的证明,选择付款方式后与出售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定金1000元,按规定缴付购房款和有关税费。?
4、购房人凭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付款凭证、证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登记发证机关办理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购房者拥有全部房屋产权。购房款已付清、并购房后住满五年者,其住房可进入房地产市场转让、出租,收益归己,但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该住户今后的自住房应自行解决。?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前与单位订有配房协议的,在购买公有住房后五年内,违反正常工作调动规定,擅自离职的,必须向单位补交擅自离职当年住房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价。?
第二十一条房屋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的承担规定如下:?
(一)室内维修由购房人自理。?
(二)住房的共用部位和电梯等共用设备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由全幢房屋所有人共同承担,购房户的维修费用在房屋维修基金中提取,租赁户的维修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三)住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公共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修复或赔偿。?
(四)住房建筑以外的道路、上下水管道、窨井、化粪池、路灯、绿化等街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由房屋所有人共同承担。购房户承担的费用,应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在公有住房出售起步阶段,暂在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中列支;租赁户承担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支付。?
第二十二条高层住宅水泵、电梯的运行费,由全幢房屋所有人按建筑面积合理分摊。在公有住房出售的起步阶段,购房的居民户只承担运行费用的20%,其余80%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规定筹集:?
(一)多层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时首期应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5%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元;出售人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6%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3.60元。?
(二)高层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时首期应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5%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元;出售人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2%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7.20元。
上述维修基金由房屋自管组织负责专户存储(按居民个人储蓄利率计息),专项使用。以后再需筹集维修基金时,均由房屋所有人分摊。?
高层住宅电梯和水泵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费用,原则上由全幢房屋所有人按建筑面积合理分摊。在公有住房出售的起步阶段,由出售人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按出售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提取100元费用,用于电梯和水泵等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
高层住宅出售人提供的电梯和水泵等共用设备大修和更新费用,具体使用办法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59号)的规定执行。?出售人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缴付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
第二十四条出售人和购房人需交付的费用:?
出售人交付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高层住宅水泵和电梯等设备的大修和更新费用;实际售房款(不计一次性付款折扣)0.5%的手续费;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购房人交付的费用:购房款;首期维修基金;实际售房款(同上)0.5%的手续费;房屋登记勘丈费0.30元/m2及房产权证工本费5元;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产权登记权证印花税5元。?
第二十五条出售单位应会同业主组建业主管理组织。业主管理组织可自行管理物业或委托物业管理部门管理。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工作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59号)的规定办理。购买公有住房后,产权人应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管理单位的管理质量和内容,按月交纳管理费。多层住宅产权人每月每套应承担3-5元的管理费;高层住宅产权人每月每套应承担5-10元的管理费,由业主管理组织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时确定。
第二十六条公有住房出售后的款项,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委会关于售房归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通知》(沪府办〔1995〕20号)办理。?
房地产公司违反有关规定出售使用权住房给单位,单位再分配给职工租住的,售房款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归集,专项用于住宅建设和旧房更新改造。?个人购买使用权住房的,可按《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付成本价的首期维修基金;按本实施细则计算购房款(不计一次性付款折扣)0.5%的手续费;房屋登记勘丈费0.30元/m2;房产权证工本费5元;房屋买卖合同0.5‰印花税;产权登记权证印花税5元等。产权归己。其购房建筑面积不受面积控制标准限制,住房的维修和管理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房屋产权单位必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付产权单位应交付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新建公有住房分配时应贯彻先售后租原则。单位向职工分配新建住房时,出售数量不能低于新建住房总量的30%,单位给本系统收入较高职工分配新建住房的,其出售价可在成本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具体价格上调办法由单位自行制定报市房改办审核、备案。?
第二十八条1995年7月1日起不再按《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规定出售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套配时不再执行有关租金奖励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按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家庭购房认购手续截止1996年6月底。?
第三十条市房改办组织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并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房改办和原市房产管理局以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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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哪里的,给你上海的95方案,至今还延用着,每年稍有改动处,然后其他各地大致相同,兼具自己的地方特色,你参考下

名冠装饰 有用 1

房改房前身一般为自管房以及公管房,之前一般居住人性质为承租人。产权为集团、单位、或国家。
房改后,原承租人支付一部分款项后,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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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房价每天在都涨,但是在所有人都买房,所有人都希望从房子里面大赚一笔的时候,日本的经济崩溃,最直接的导致日本的房价坍塌了,影响不仅是几个人,而是千千万万的岛国人民,那么在我国这样房价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我们的经济会怎么样?小编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修改方案。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颁布的一项政令,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作为市场控制经济的国家,我们并不是像欧美等国家一样的市场经济,他们宣称自己的民主,要的是自己经济的随意发展,最终导致的就是经济大萧条,但是我过不可以坐视不管,于是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修改从很大程度是由上位法开始影响的,因为2015年公司法的更改,公司的注册资本由本来是根据公司改为0元注册,所以删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删除第四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同时公司的设立不需要验资,但是要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变得更加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从头到尾都是为了我国住房经济控制而设立的,第一条更是加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资质,让原本混乱的市场变得井井有条,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防止恶意伤害我国经济建设的坏人有空可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保障了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了恶意竞争,加强了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自保意识,这样我们的市场会变得更加干净,也不会出现泡沫经济,同时,乡村城镇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主要管理和监控的对象,让只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才可以入市,这是对老百姓的一种变相保护,让经济更加稳定持续发展的一个良策。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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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中有多余房屋的人,自己住不完的情况下都会将其出租出去,每个月获得一定的租金来改善生活。而在陌生城市打拼的人就有租赁房子的需求,租赁了一套房子来住,才能够在城市中有一个稳定的住所,避免自己在城市中没有落脚点。房东与租客形成了租赁关系,还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下面小编为你介绍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出租屋,是指除宾馆、旅店、招待所外供暂住人员租住的房屋。暂住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户口管理规定需要办理暂住登记的公民。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房管、劳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进行管理。乡(镇)政府及管理区(行政村)、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第四条出租人向暂住人员出租房屋必须遵守《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第五条暂住人员入住出租屋,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机构申报暂住登记。第六条出租屋治安管理实行治安责任制度。出租人、暂住人员均为治安责任人,必须与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机构签订治安责任书。第七条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一)遵守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督促暂住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二)保证出租房屋具备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设施,提供的居住面积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并及时检查、修缮出租屋安全设施;(三)不得将房屋租给来历不明、身份不明的人员居住;非夫妻关系的男女不得在同一房间混住;(四)发现出租屋暂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检举、制止或者将现行犯罪分子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五)向公安机关反映出租屋治安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和治安案件、处理治安灾害事故。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如上,房东在租房的时候必须要能够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租房的时候按照法律要求来进行租赁,不能够违反法律租赁房屋,不然将会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租客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遵循相关的规定,要是发现房东有违法租赁的情况,可以收集到有关的证据之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详细的举报,更好的为自己维权。

房改房交易规定与税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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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是我国未实行商品房的市场经济格局时,国家对职工实行的一种福利房政策,后来为了市场经济合理过渡,从原来的单位分配住房专为城镇住房格局实行的一种政策,也被称为已购公有住房。虽然现在已经不存在房改房政策,但是房改房交易还存在。房改房自行交易规定房改房是企业等依照成本价格或单位福利价格出售给职工的房源。房改房的房产证具有两种。如果按照成本价购买房改房,那么房屋所有人可以不经过原来房屋产权人单位同意就可以出售,但是不能赠与。另外一种按照福利价格出售的房改房需要补交房款差额,并且重新办理房产证。房改房可以在市面上交易,但是出售转让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卖房人补交2%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之后,房改房的性质可以变为普通商品房,房产证可以重新办理,并且房屋产权从新证发放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房改房已经具有大产权房产证,那么可以直接交易,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房改房交易缴纳的税费房改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缴纳不同的税费。契税由购房人缴纳,缴纳的费率按照房屋性质执行,普通住宅的费率为1.5%,其他用途的房屋费率为3%。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由卖房人缴纳。如果房产证办理未达规定年限,营业税应该按总房款的5.5%收取。个人所得税规定房产证发证未满五年时,按照两次房屋交易差额的20%收取。交易费由买卖双方缴纳,按照房屋面积缴纳,每平方米需要缴纳6元。房屋登记工本费也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每本为80元。近日,为了完善福利房政策与优惠,福建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房改房、保障房等交易的优惠政策,新政策将免去住房转让服务费。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房改房交易等不收取交易服务费,房屋抵押也不收取抵押服务费。最后,土巴兔小编提醒大家,房改房交易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可以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然后银行将审核买方的资质、评估房屋价值,再确定购房人申请的贷款额度,符合要求之后,将会一次性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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