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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凌春

南京房地产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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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宁nn 有用 1

对南京房地产新政策:
一是将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降至两成;
二是下调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该文件目前已得到财政部和央行及中央高层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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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诺湖Mono 有用 1

南京限购令规定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目前南京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通过这一网络可以查询到购房者在南京市所拥有的房屋套数。南京市以外的购房记录现在还无法准确获得,拥有房屋套数的参考依据也是南京市登记的数据为主。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然后再提供这些资料: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
5、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在南京按揭贷款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规定
非本地户口在南京市购买房屋需提供: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如果需要迁入户口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南京工作,户口已经迁入南京市集体户口(户口落在公司或者是人才市场的),这样对所购房面积没有什么要求。
2、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满足以上条件的就能在当地社保局或地税局开据相关证明,即可在南京购房。因此,像王女士这样的外地人,暂时还不能满足购房条件。
南京限购令细则对买房套数的规定
限购政策——以家庭实际住房套数为准。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将按照居民家庭名下实际拥有套数计算,即“认房”。“本市市区”包括11个区
“本市市区”,其实是指南京范围内除溧水县、高淳县之外的11个区,包括江南八区、江北两区和江宁区。溧水县和高淳县也在限购范围内。
买房先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
南京市住建委的负责人表示,今后市民想要买房,必须先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即日起,全市(含江宁、江北)各房产交易中心内,都将开设专门的查询窗口,买房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先来此填写、递交申请表,经系统认定具备购房资格后,会给买房者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住宅的买房合同,再由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昵称被屏蔽] 有用 1

你好,个人了解如下:
从5月1日起,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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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地产最新政策

转眼间,2017年就悄悄的来临了。新的一年,许多事务都有了新的改变,而大家每一年关注的话题点都离不开房地产。现如今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关于房地产的政策,国家也一直在实行完善和调整,那么在新的一年里,国家对房地产政策又有了哪些新的改变的了呢?小编今天的文章就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2017年国家房地产新政策。房地产政策解读1、从2015年到2016年9月底,中央关于房地产的政策主基调是“去库存”。2015年3月30日出台的刺激房地产的3·30新政,就是标志。2、去库存政策,推动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上涨,并且形成轮动效应。先是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上涨,然后是南京苏州合肥厦门“四小龙”上涨,再带动其他二线城市房价上涨。3、2016年9月底开始,在中央精神指导下,南京、苏州、杭州、北京、上海等全国16个城市,出台史上最严限购限贷新政。这一轮政治色彩浓重的严厉调控,让许多城市的房地产进入高位盘整期甚至是下行周期。4、广发宏观郭磊认为,今年12月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研究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表述,意味着上一轮去库存政策已经告一段落,房地产调控政策导向在2017年预计将全年维持。5、就算未来调控政策退出,也将有新的长效机制出台,以保证房价平稳健康。有这样的长效机制,一些人士担心的“未来调控一放松,房价可能报复性反弹”的情况,很可能不会初夏。6、“加快研究”的表述,意味着房地产税等政策会推进,但短期并无落地时间表。3、严厉调控下,南京房地产已经进入下行通道.在南京,自从10月5日出台史上最严限购限贷新政,市场上的购买力大幅萎缩,投资客骤然减少,改善性需求也陷入观望,只剩刚需独撑楼市。这导致10月份和11月份南京住房成交量大幅下滑。1、调控前的9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高达13223套,平均每天成交441套新房。2、调控后的10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大幅下滑到6595套,平均每天成交213套,环比9月下滑了一半。3、11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更是进一步下滑到5869套,平均每天成交196套,环比10月再次下滑11%。4、12月份以来,南京新房日均认购量只有192套。跟新政前南京新房日均认购400套-500套的火热水平相比,大幅下降。大家可以看下具体数据:今天12月11日南京新房认购169套,昨天12月10日认购187套,12月9日认购162套,12月8日认购219套,12月7日认购174套,12月6日认购267套,12月5日认购292套,12月4日认购176套,12月3日认购236套,12月2日认购327套,12月1日认购246套。5、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南工大吴翔华教授等多位专家认为,在中央到地方的严厉调控下,南京房地产正在进入下行通道,目前是成交量大幅下滑,预计明年下半年会出现价量齐跌的情况,部分板块部分楼盘将降价促销,届时也将是新一轮买房好时机。4、连涨20个月的南京房价开始下跌了吗就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为2017房地产政策定调的时候,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了2016年11月份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价格指数:平均价格为12938元/平方米,环比涨幅较上月回落0。77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南京新建住宅价格涨幅环比上月下降了0。01%。房地产行业在我国一直非常吃香,很多人在外奋斗一辈子就是为了能够在自己喜欢的城市买一套房。而国家对房地产政策也一直在作调整,就是为了能够保证房价不会一直上涨,保证百姓都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屋。许多购房一族时常关注着房价的改变和国家房地产的政策实施,小编对2017年房地产政策进行一系列的解读,希望小编的介绍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京房贷新政策说明

南京房贷新政策说明

作为国内少数几个极具有知名度以及影响力的城市,南京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为了起到调控的作用,并且为了能够帮助有意向在南京购置房产的朋友减轻压力,所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下文提及的最新颁布的规定,它针对南京房市的现状规定了许多限制条款,大家可以参考自己的情况,结合身份、处境确定最佳的南京购置房产方案。一、南京房贷新政策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已出台的系列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进一步加大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二)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力度。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按照市政府最新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如下进一步要求: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文举例了南京房贷新政策具体方面的内容,包括适应的人群、限购的说明以及进一步的要求。但是这些条款也不是适应所有人群的,所以大家在参考的时候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入手分析。并且必要的时候不妨结合南京房贷新政策调整自己的购置方案,从而确定最为经济实惠的一个选择。当然了,我们也应该时刻关注类似的消息以便避免损失。

北京房地产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房地产新政策是什么?

房地产,从一方面理解,它可以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主要是房产还有地产,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还有建筑用于一定的使用权力,但它同时也可以作为一种法律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将,房地产可以包括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等。由于北京作为一线城市,它的房地产价格就一直在不断变化,随着变化它也会出现一些新政策。那么,北京房地产新政策又是什么呢?新政策内容京政办发〔2016〕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工商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制定的《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予以转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30日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工商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为增加房地产市场有效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强化交易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一、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并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兼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二、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为有效稳定房地产市场,各区要进一步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三、强化“控地价、限房价”的交易方式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四、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销售行为的管理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开发企业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及其价格等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六、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的管理在全市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受客户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房源和价格信息,不得违规独占房源信息、哄抬房价。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七、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本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等单位参加,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楼房,作为一种在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栖息地,它会随着位置还有交通等方面价格也会不断提高,但由于房地产具有位置的固定性以及不可移动性,而房地产新政策的出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上通过房地产进行炒作赚钱利润的现象的减少个遏制,新政策的出台能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力,相信上面对于北京房地产新政策的介绍能够对你了解房地产有更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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