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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乐怡

2016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需要满足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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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3条回答

风_4420 有用 1

2016南京申请限价房的条件: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
(2)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3)具有南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
2申请政府筹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不具备筹建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2)申请企业在南京市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3)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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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dan 有用 1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
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
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
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
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
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
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
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刘清钦 有用 1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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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何时,房屋问题都是人们关注的一大重点对象,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对房屋的关注程度都特别的高,由于房屋的问题,国家还出台了一项重要的政策,就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人民的保障,人们对它的相关问题也是极为在意,由于它是按月缴纳的,一般情况下我们是无法知道有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的,但是可以自行查询,这里就以南京市为例,教大家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有关问题。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上查询南京公积金网上查询登录官方网址查询项目:可查询个人或单位最近三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数据。温馨提醒:1、南京公积金个人网上查询和单位网上查询都在同一个页面,根据对象选择登录窗口;2、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查询的初始密码是个人公积金账号后四位加两个零,身份证查询也是该密码。电话查询南京公积金查询电话:025-12329服务时间:人工服务:9:00-12:00、14:00-17:30(午间设有值班岗)语音服务:24小时查询项目:可查询个人/单位公积金账户、政策咨询、自助业务(修改初始密码等)。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查询住房公积金并非难事,主要根据步骤,很快的就能学会操作,现如今查询的方法也变多了,网络查询是最方便的查询方法,它可以帮助人们在家中就能查询到自己的账户相关情况,但是它的安全性有待考量。每个人都有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人们只有登录的账户才能查到有关信息,所以大家在平时要保管好公积金账户的账号和密码,如果是初始密码要及时修改。

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以及保障性住房分类

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以及保障性住房分类

保障性住房是我们社会福利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有了房才算是自己的人生有了根基。因此很多人努力一辈子都只是为了一套房。但也有很多人既使是努力了一大辈子,他们还是没有能力去购买房子的,这时候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就能够让他们实现获得拥有自己一套房子的梦想。正因如此,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会影响到很多人的福利是否能够获得被保证,那么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吧。什么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保障性住房可以采用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政府投资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实行项目代建制,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实施。项目竣工后,移交市房产管理部门管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和城中村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住房建设项目,由项目开发企业按照项目宗地规划容积率上限计算的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5%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配建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分配比例,根据年度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定向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安居商品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总结: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介绍了保障性住房是什么以及有关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给大家介绍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就是通过集中建设,来达到房子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实现质和量的保证。所以说保障性住房并不是由政府直接去进行管理的,而是政府经由其他第三方来进行建设管理的。虽然是这样,但是保障性住房对大家的权利还是会有所保障的。

2016最新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

2016最新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下南京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南京公租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二)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三)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申请家庭中如有成员户籍没有迁入本市江南六区或迁入不满五年的,其成员应提供房产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申请政府筹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单位不具备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二)申请企业在本市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三)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四)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创业、创新型企业和其他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1、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2、年满60岁的孤老;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注: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南京限价房申请条件(一)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二)具有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三)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申请人持《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住建委下属的保障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障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3、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4、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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