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罗春英

商品房使用权年限一般是多少?

3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40-70m²
70-110m²
110-150m²
150m²以上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

共有3条回答

兔友 有用 1

住宅性质的房子  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办公性质的房子  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厂房性质的房子  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
土地使用期到了后  经过评估  房子如果可以正常使用的话只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  但是现在还没有房子使用了70年的案例

展开全部回答

柠檬 有用 1

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年限,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1]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即刻绽放 有用 1

你好:
一般来说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当然了不同的商品房使用权年限不一样。
商品房分三种:第一种类型是普通住宅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第二种类型是商住两用商品房,使用年限50年。第三种类型是纯商业商品房,使用年限40年。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商品房使用年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介绍

商品房使用年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介绍

商品房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但商品房具体是什么意思,包含了些什么,你了解了吗?下面的文章详细为你介绍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的类别,让你对商品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大家都知道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年限的,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年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通俗的说呢,就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其中,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很多朋友就问了:使用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房子还属于我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特意说明一下。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注: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商品房买卖合同介绍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二、商品房基本状况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三、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六、面积差异的处理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七、产权登记的约定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八、违约责任出买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使用年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介绍,希望都解答了大家关于商品房的疑惑,欲想了解更多关于商品房的信息,大家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内容更新哦!

房子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房屋产权年限解释

房子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房屋产权年限解释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土地是收归国家所有的。一般来说,哪怕我们购置的是崭新的房子,拥有的使用权最多只有70年,70年到期以后,它们就不属于我们的了,那么今天为大家具体介绍的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容易被大家混淆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房子70年到期以后使用权究竟归谁所有方面的说明,由此入手,或许可以帮助有类似困惑的朋友结合实际了解分析。一、房屋产权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房屋本身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拿地就开始算了,所以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屋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还有一些情况会让业主到手的房产证产权年限缩短: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例如将只有4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工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但如果是开发商所为,属于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是违规行为;另外,某些开发商拿地后囤地、减缓施工速度,不过根据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规定,开发商拿地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我们买期房,拿到手的房产证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能低于65年。如果使用年限过低,则一定要仔细询问缘由,而不能贪图便宜而使得到手的房屋使用年限大大缩水。二、房子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不过这一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而不动产登记将是推进房地产税法的重要前提。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关于房子使用权70年以后应该怎么办的解释说明,由此入手可以得知,如果房子70年到期以后,它们就不归我们所有了,但是一般来说,国家都不会有特殊的理由要收回,所以我们还可以继续使用,只不过权利和义务方面发生了改变,大家可以综合上文了解,必要的时候在购置的房子的过程中,也应该关注它们本身已经耗费的使用年限,避免额外的损失和麻烦问题。

土地使用权年限简介  我们的房子还能住多久

土地使用权年限简介 我们的房子还能住多久

在现代社会,房屋的使用是有限制的,只有区区几十年。那么,土地具体的使用年限你是否知道呢?在本文中,土巴兔小编将为大家简要介绍土地使用年限,包括各种土地使用权年限。在网上搜一搜“土地使用年限”这几个字,就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消息,时间长短也不一样。现代土地的使用不再是永久的了,而是有时间限制,并不长久。有的说有40年,有的说是50年,还有的认为有六十年,甚至有的消息称某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很多年。这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何时才是算起呢?简单地说,就是从这款地开始取得使用权之日算起,也就是取得了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对于住房用地而言,并不是都是以房屋开始建造之日算起的,而是要以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日子为准。例如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就不是70年,而是50年。在这里,建议消费者购房时要注意楼盘的使用年限多少,谨慎考虑。另外,使用年限的多少还影响着土地所带来的效益以及土地的价格,一般来说,房屋的使用年限越多,价格越高,反之亦然。如果土地使用期满会怎么样呢,会不会很麻烦?在我国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有规定“期满则自动续期”。不过,土地使用权续期要重新签订合同,但对是否缴纳费用这一块存在着缺陷。但是,很多人认为要适当续费。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这就是小编在本文中所介绍的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信息,希望能给大家解惑。如果感兴趣,还可以研究研究与土地使用年限相关的一些公式。以上就是有关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土巴兔装修网,全行业的领导者。在此页面点击下列链接,即可获得大品牌主材供应,专业设计团队提供的免费优质设计、免费验房等,装修费用立省40%!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