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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丽雅

房产纠纷案例主要表现于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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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_4420 有用 0

事情是这样的,2005年老房子拆迁,由于我爸不满足分配的房子就没同意拆迁,之前,2004年,我哥因结婚先拿了一套安置房,名字是我哥签的。后来到2008年又动员拆迁,由于我爸的固执不愿拆迁,负责拆迁的人就直接通知了我哥,我哥就蛮着父母自作主张去签了拆迁合同,当时我看到拿回家的纸签的是我爸的名字,其实都是我哥的名字,他跟拆迁办的人商量好的。后来我爸知道了被气得进了医院,一个月后就去世了。在2003时我爸跟我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是跟我哥一起养父母,还有就是老房子一人一半。后来我问拆迁办的人,说不关他们的事,字已经签了。我爸临死前给了我一本老房子的宅基使用证,说要给我房子,还有就是要照顾好我妈。之后我也没去要房子,想想我哥对我妈好点就算了,但现在我妈的日子并不好过,所有的房租都是我哥收的,我妈靠在荒地里种点菜卖卖维持生活。老房子的户主是我爸的名字,安置房一套120平米是先拿的婚房,后来08年拿了一套60平米和一套90平米的,我妈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能拿回多少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还能拿到房子吗?因为当初造房子有我出钱的,我现在还有一张我爸借钱签的字条,不过是2002签的了。我哥那时还在上学,他根本就没出一分钱,他上学的生活费还是我给他的。现在老房早就拆了,我爸也不在人世了,我妈还能要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吗?因为安置单我哥不肯拿出来,我跟我妈的户口还在老房子那里都没办法迁过来,我看我妈流泪我却无能为力,希望各位好朋友帮帮忙,我代表我妈先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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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729tt 有用 0

主要分以下几类:
一.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二.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四.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五.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六.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七.房屋拆迁纠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王彩虹12138 有用 0

仅有复印件的话,是无效的。
理由:复印件是极容易伪造的,如果仅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可以核对或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的话,在庭审质证时,对方完全有权以无法核对其真实性为由,对此不予质证,而法院也会因此对该复印件不予采信。
你让他去起诉好了,立案这关他都过不去。
时间过去2年,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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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纠纷案件处理的方法

房屋是人们的重大财产之一,大家把它看的极为重要,并且会把它留给自己的家人,但是现如今有很多未分配财产老人就已经离世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老人膝下的众多儿女就很有可能产生财产纠纷的现象。房屋产权纠纷案件是财产争夺里面常见的一种,如果遇到这种案件,一定要处理得当,不然就会惹来很多的麻烦,那么这里就教大家处理这类案件的方法。新建房屋权属纠纷的处理对这类案件,首先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建房资格。一般新建房屋应具有协议、审批手续、出资情况等。在审查建房的审批手续中,尤其是要审查双方是否具备建房资格的问题。如在城镇建房,双方必须是在城镇有正式户口和住房确有困难的居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必须取得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的批准,包括其对土地享有使用权等,方可主张对新建房屋的所有权。如不具备建房资格,就不能作为产权人享有产权份额。其次,根据建房人之间的关系及建房事实,确认共有人的范围,处理好建房申请、施工许可证等与房屋权属的关系。具有建房资格的家庭成员中以一个人的名义申请办理手续后,家庭成员之间共同协商共同投资、投劳建房的,房屋建成后其产权可认定为参加建房的家庭成员的共同共有。申请人与投资建房人虽不存在亲属关系,但有共同建房之合意和共同出资的事实,而该投资建房人又不具备建房资格,可以作为共有人享有产权,但应责令其补办申请手续。在具体划分份额上,有协议的,按协议的约定划分产权;没有协议的,按双方出资的比例划分产权。对改、扩建房屋产权的确认改、扩建房屋是以原房为前提。对这类房屋的产权确认首先要审查原房地产权的来源,划分原产权共有人,在此基础上对改扩建后的产权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一是共同共有人改、扩建并有协议的,根据各共有人对原房地产权各自享有的份额和出资比例划分产权、产权份额与出资比例不一致的,采取多退少补的办法解决。二是部分共有人改、扩建的,如改扩建之前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原则上扩建部分归扩建人所有,其他部分按各共有人在原房享有的份额,根据改扩建后房屋价值的变化,确定其在新房中享有的份额,并令其补足新旧房屋之间的差价。如改、扩建人在改扩、建之前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其改建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若其他共有人提出产权请示的,原则上应予支持,准予其对改、扩建房屋<包括扩建部分)享有产权,但应对改、扩建人的投资投劳予以补偿。三是非产权人改、扩建他人房屋的,非产权人在改、扩建之前,除应办理合法审批手续外,还须征得房主同意。双方对主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虽然一方或双方办理了改、扩建的合法手续,但双方对产权无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虽然一方或双方了改扩建的合法手续,但双方对产权无约定的,房屋产权应属原房主所有,对改、扩建或增添的附属物亦随主物归原房主所有,对其投资由原房主予以补偿;未经原房主同意,非产权人擅自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产权归原房主所有,因改、扩建或增添的附属物的费用,房主一般不予补偿。房屋产权纠纷案件提供哪些证据房屋产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向法院一提供哪些证据?房屋产权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房屋产权归属等问题发生争议而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给予确认的案件。对确认房屋产权案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1)提供证明自己对争议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据材料,如房屋产权证书、建房许可证、继承或赠书、买卖文书、过户证明等。(2)提供房屋是个人所有,还是共有的证明材料。(3)提供交纳房产税等权利人自己履行产权人权利和义务的证明材料。(4)提供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管理情况的证明材料。(5)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6)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现在是法制社会,大家都需要懂法、守法,按照法律的程序和条款来看待案件,这样才是最正确的。关于房产纠纷案件大家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条例,再根据自己的情况做一个分析,财产纠纷是最难解决的,只能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合法,法律自会主持公道。房产纠纷的案件自己如果没有能力解决,就要及时的联系律师,请律师来帮忙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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