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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琛瑞

求问上海新天地附近房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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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_0247 有用 1

你好,我推荐淡水公寓,该楼盘价格64683元/平米,绿化率20%,容积率3.77,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十分安静,公寓为高层一梯二户、房型佳、顶层为复式、结构新颖、并设有管道纯净水、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文化气息浓厚、属卢湾区市中心高尚居住区。而且物业很负责,24小时巡逻制,更安心,周边学校、商场,医院等都很近,真的很不错的生活环境哦!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地址:卢湾淡水路361号
可以乘坐24路、17路公交车在打浦桥站下车步行1158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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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悦_720 有用 1

上海华发四季的房子不错哦,75000元/平米。
楼盘位置:浦东军民公路勤政路路口。
道路交通:临近2号线广兰路站,13号线哥白尼站(在建)。近邻华夏中路(中环),快速转罗山路(内环延长线)及A20(外环);项目周边申江路、张江路、金科路等多条城市主干道路网便捷,可达浦东世纪公园,前滩,迪士尼,浦东机场的等主要区域;
公交线路:张江南环线、1046路、778路、张江环线、116路、浦东25路、孙桥1路、989路、江南专线、161路、636路等。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用户昵称已屏蔽 有用 1

上海新天地附近房产有:
为你推荐淡水湾花园二期:118000元/m²
楼盘地址:马当路572号(近徐家汇路)
淡水湾花园二期地处卢湾区中部,南面是徐家汇路,东面是马当路,北面是建国东路,西面是淡水路。淡水湾花园周边商店很多,靠近打浦桥商圈。淡水湾御花园建筑面积:28900平方米,由2栋分别高18和19楼的高层组成,1-2层商铺,3层以上住宅,共108套,绿化率:42%,户型有108-355平方2-6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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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市,提起华府新天地,我想没有几个人不知道吧!沈阳市的一个带有地标性的高层公寓建筑综合体建筑,是由沈阳市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开发的一个世界级的综合体价值样本。华府新天地屹立在沈阳市CBD的绝对的核心位置,是中国建筑的骄傲。今天小编就仔细的带领大家了解华府新天地吧!华府新天地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北站惠工广场的西侧,整体的设计是华锐世纪特邀的美国顶级规划公司RTKL设计的,华锐世纪投入了巨额的资产,打造了一个集五星级酒店、城市公寓、5A级写字楼、大型量贩KTV、酒吧、电影院、娱乐城、美食天地以及高端住宅为一体的综合性高品质的场所,华府新天地占地面积约为160万平方米,它附近的公交线以及地铁线众多,出行便利,而且距离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非常近,离机场也不算远,也就40分钟左右的车程就到机场了。那我们都知道,像华府新天地这样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所以华府新天地的房价也是非常可观的,据统计,华府新天地自开盘以来,市场平均价位在13500元/平方米,最高曾达到14700元人民币/平方米,华府新天地最低的房价也没有下过12000元/平方米,华府新天地的房产产权为50年。该高层公寓配备专业的物业公司——第一太平洋戴维斯,每个月的物业费都在2.5元/平方米。当然,你在购买的时候可以选择一次性付全款,也可以银行按揭贷款,还房贷。华府新天地周围有27家星级酒店,如格兰大酒店、时代广场酒店、莱星顿酒店等。附近银行我们常用的都有像什么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共有65家银行,所以是非常方便的,而且周边有两大广场分别是惠工广场和市府广场,你可以在广场健身休闲,周边有知名的外语学校和幼儿园,在此你可以不用担心孩子上学的问题。周边还有21家商务大厦和32家保险公司,反正,你所想要的,华府新天地都会有。华府新天地是沈阳市人民休闲娱乐购物最常去的场所。关于华府新天地,小编就先介绍到这里了。

上海房产税最新消息

上海房产税最新消息

上海和重庆是我国房产税的试点城市,城市的发展一直为人们津津乐道。重庆和上海在今年一季度出台了新的征税方案,已经成为大伙关注的对象,今天下面小编就以上海为例,就最新的上海的房产税政策的一些问题,比如有哪些措施组成,在征收范围上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含哪些部分,税率是怎么规定的等问题进行概述,和您一起深读上海房产税消息。1月27日晚间,上海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方案终于出炉。上海市政府当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上海将从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包括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税率暂定为0.6%。以下是该通知全文: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试点范围: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二、征收对象: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三、纳税人: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四、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五、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六、税收减免:(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七、收入用途: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八、征收管理:(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九、部门职责:(一)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二)协同征收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三)实现信息共享,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十、评估机制: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十一、其他事项: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新房产税的出炉可以说有利也有弊,一方有利是指征收房产税的前提是产权的永久属性,这样对广大房产持有者是大大的利好消息。到期后不用补交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就会代替土地出让金。但是另一方面房产的持有环节收税,目前来看是以房产价格为基准,而不是以租金为基准,这样就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租金高的房产对房产税不敏感,可以用租金完全覆盖,而租金低的房产税被房产收走绝大多数收益,最后的结果就是位置好的房产房价不会有明显变化,而位置偏的房产将会有灭顶之灾。以上就是小编对上海房产税最新消息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到您。

上海房产赠与税新政策

上海房产赠与税新政策

众所周知,对于房产是有许多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我们的房产,赠与的时候是要缴纳一部分的税的,这个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在上海这个地区,房产赠与税是最,规定的呢,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认识一下上海房产赠与税的的一些小知识,看他的额度和相关说明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参考。上海房产赠与税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等三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国家调整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相关税收政策,房地产市场上二手房的投机性买卖有所减少,但同时也出现了大量新增的无偿赠与住房行为。其中部分是房屋买卖双方以假赠与形式掩盖买卖交易行为以偷逃税款。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发文,目的就是为解决假赠与偷逃税款的问题,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公积金贷款需携带资料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房(简称“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须携带资料:1、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3、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或离异人士提供单身承诺书;5、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6、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所介绍的就是关于上海这个地区的房产赠与税的有关政策,还有对于我们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的资料,给大家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对于我们购买房子公积金可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尤其是那些按揭买房的朋友。对于上海的房产赠与税,每年会对细节部分做一些改变,但是总体上的大方向是不变的,大家可以参考往年的政策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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