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潘凌春

购买宝鸡市经济适用房的标准有哪些?有谁晓得?

3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40-70m²
70-110m²
110-150m²
150m²以上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

共有3条回答

徐飞捷 有用 1

你好,具体有以下: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目前一般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高层可增加10平方米。

展开全部回答

潘彩妍 有用 1

主要标准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狄德辉 有用 1

《宝鸡市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市房管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凡在市区(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建设、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均应遵守《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第五条凡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直接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属企业及驻宝部队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需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经市房管局审批后,方可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必须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售,不得向社会销售。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市区城市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人);
(二)家庭年收入在市政府确定的年收入标准线以下;
(三)无房户(婚后无房或迁入无房,借房居住者等);
(四)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五)市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第七条人均建筑面积的确认,人口以户籍常住人口为准,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市房屋测绘机构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下列情况不予计算人均建筑面积:
(一)空挂户口;
(二)临时或短期迁入,与户主无法定赡养和抚养关系的;
(三)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口。第八条购房标准:二人以下的家庭允许购买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三人以上的家庭允许购买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由于套型面积超过购买标准的,超标部分由购买人按商品价格购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时注明按商品房购买的建筑面积。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楼房销售之前审定并公布销售价格。第十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签定统一的《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第十一条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凡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购人,持家庭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出具的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区房改办提出申请,由区房改办进行初审。
(二)对初审合格者,由区房改办发给《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三)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工作的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是否同意购买的详细理由和意见。
(四)申购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交回所在区房改办审查。区房改办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并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五)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区房改办的申报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购对象资格的核查和审批,经市房管局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六)对公示合格的申购对象,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发给《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证》,并明确限购的户型和面积。
(七)对取得《住房资格认定证》的申购人,由市住房保障中心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或指标到区、公开评定的办法,确定认购对象,发给《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
(八)申购人凭《认购证》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选房并与售房单位签定《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办理买房相关手续。第十二条经审批同意进行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的,也要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由专人统一领取《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在单位驻地进行公示。第十三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人,凭市住房保障中心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批手续,以及《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等资料,办理交易过户和产权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第十四条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者,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追回已购住房另行分配,或由购房人按商品房价补足购房款,退回购房补贴款。并由出具相关证明的单位追究其责任,进行处理。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市房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细则自2006年8月8日起施行。此前已经购买和签定买卖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有规定执行。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经济适用房缺点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缺点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并不是这几年房价高涨才提出来的,它早在31年前就提出来了,一直以来也有很多经济适用房建设出来。经济适用房是用国家经济主导建设的房屋,它跟商人主导建设的房屋是不一样的。经济适用房是为了满足低收入者而推出的福利政策之一,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却发现经济适用房存在诸多的缺点。那么,经济适用房缺点有哪些?经济适用房的缺点:第一、建造廉价房由政府出面组织,效率低下。如果政府直接出面,违背市场经济中专业分工原则。即使间接出面,中间承接的发展商不以经济效益为考核,难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第二、廉价房以售为主,缺乏退出机制,这是一个根本缺陷。因为买廉价房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将来是穷人,一辈子是穷人,收入改善后还不退出,一直占用政府补贴的住房,对其他穷人不公平。所以现在有很多人手中有经济适用房,但自己却贷款买更好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则用来出租,以租养贷,造成了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的局面,而那些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却无房可买。第三、由于廉价房没有效益激励,一些政府往往只关心提供了多少套房子的目标考核,而很少真正为居住者考虑居住需要。我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国家采用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方式,责令开发商限价出售给中低收入城市居民。开发商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以政府的定价出售,除房价以外的房屋质量、社区配套设施等由企业自主决定。这给企业在房屋质量、相关设施等方面留有很大的运作空间,留下了巨大的利润空间,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隐患。廉价房的质量常常难以让人满意。第四、廉价房可能带来一些后遗症,容易形成穷人聚居的贫民窟、问题社区,造成居住割裂。瑞典后来发现很多百万工程建造的住房往往成为流浪汉、吸毒者、无业者、社会遗弃人员的收容聚居地,一般老百姓不敢问津,避而远之。居住割裂,是欧洲和北美社会中当前很热门的一个话题。穷人富人彼此隔绝、相互不沟通,越来越没有交流,这对社会影响是非常严重的,严重妨碍社会和谐团结。经济适用房的优点:第一、简单的概括,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价格便宜,有很多房子是新修建的、购买优惠、户型新颖。第二、在政策上,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如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群、给予相关购买优惠等。第三、近年来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其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四环以内地区,开发单位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在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其适用性,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优势十分明显。经济适用房缺点有哪些?目前很多城市的经济适用房都为高收入者拥有,中低收入者根本就没有机会申请经济适用房,就算是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也无法获得通过;经济适用房大多建设在交通不发达或还没有完全开发的区域,因此给人们的出行带来很多的方便。种种缺点让经济适用房这项原本利好的政策变成了“鸡肋”,成为社会唾弃的对象。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具体条例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具体条例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都开始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有政策优惠的。这个政策刚出来的时候很多人都争相恐后的去购买,用尽了各种手段。而很多真正需要购买的人根本买不到,所以政府出台了一个管理方法。就是经济适用房管理方法,这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方法很好的调控了中国抢购经济适用房的局面。现在,小编来为大家列举一些条例。经济适用房管理方法的具体条例有哪些:1.第一条规范的是住房的制度,经济适用房管理方法是为了规范住房,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的,是一种合法的途径。2.第二条规定的是政府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购买经济适用房是会比直接去房地产那些地方购买要便宜的。但是也是限量购买的。一个人不允许购买太多,而且是专门为有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的。收入低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需要符合标准条件的人才可以购买。3.第三条是规定了经济适用房的组成体系,是为了解决中国贫富差距而存在的。在中国有很多的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子,这个政策是为了对社会底层的人供应的。不能随便抢购,否则属于违法行为。4.第四条是指,在国家政策的统一指导下,每一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这个政策是因地制宜的。因为每个地区的发展程度不一样工资水平和物价也不一样。所以要根据不同的地方进行调整。一般是这个区域的县长或者更高级别的领导人物进行管理这个区域的住房问题。不允许徇私舞弊!5.第五条指的是监管,中国是一个人民主义为主的国家,是一个人民相互监督的国家,所以这个政策里面,肯定是包含了一个监督在里面。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监督,是不同级别的领导之间相互进行的,百姓也是可以进行监督的,要汇报给相关的负责人。经济适用房管理方法基本上就是这些条例,这些条例是经济适用房管理方法里最重要的条例。这五条,几乎涵盖了整个经济适用房管理方法的全部内容。经济适用房是国家出台的,为了解决贫富差距的一个管理方法。好的东西大家都会争着去抢,很多人利用了关系和一些不法手段,购买了本应是给穷人的经济适用房。这个管理方法有效的控制了这一点。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条件、销售和购买程序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条件、销售和购买程序

经济适用房,顾名思义,就是专门为有着经济困难或者住房问题的朋友提高的房产,但是实际生活中却存在一些厚着脸皮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朋友,它们的行为影响了项目的实施。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下文提及的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条件就属于具有代表性的规定之一,除此之外还设立了严格的流程标准供参考。一、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二、青岛经济适用房销售和购买程序:1、申购登记: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按照《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申购手续,申请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5个工作日。有关职能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购条件严格进行审查,并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住宅发展中心核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将发放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2、按困难程度排序:市住宅发展中心依据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住房困难程序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3、确定入围名单: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将按照排序顺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按照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申请名单,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将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4、确定选房顺序:以公开摇号等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公开摇号将依法公证,并在市监察部门及入围市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5、核发购房证明:市住宅发展中心将全部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的。申请人必须于5日内持身份证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或《符合普通商品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办理购房证明。青岛是宜居城市之一,不仅仅是因为自然气候环境方面出色的条件,还在于它完善的住房保障系统。比如今天提及的青岛经济适用房就为有着经济困难或者住房问题的朋友提供了可以参考的方案,我们只需要满足拥有本市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面积小于某个标准等等系列规定,并且参考合适的流程标准,那么就能够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实惠。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