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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易

杭州房产税如何征收,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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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孟夏 有用 1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也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如何征收计算公式有哪些呢?小编给大家列了下纳税公式,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文件中所说的房产余值,在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有规定,是指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扣除比例各地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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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房产税是房屋交易过程中会产生的费用,它也是法定需要收取的税费,有特定的征收人群。由于房产交易越来越频繁,所以房产税征收的也越来越多了。但有些人发现自己交易房屋没有涉及到房产税,有些人则会涉及到。那么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它又有什么样的征收标准呢?本文就房产税征收的相关知识为大家做了详细的解答,你可以来看看。房产税的征收对象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地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的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关于房产税征税标准等情况文章就先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符合房产税征收情况的,要按照法定的要求和具体的流程去征收,不能够有任何偷税漏税的情况出现。每个省市对房产税征收标准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在缴纳房产税之前,应该要了解当地对于房产税征收政策,然后再根据实际房产情况来计算具体的税费多少,然后再进行缴纳。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对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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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怎样的国家才被称之为法治国家呢?法治国家比较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收税。大部分国家的国库都是依靠收税来增加的,如果没有百姓找,那税金国家的国库就会空乏。其中国家征收的最多的税金就是个人所得税和个人财产税,大家知道个人的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吗?个人房产税征收的对象是哪些人呢?个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哪些地方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一、征税对象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个人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房产税。二、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三、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个人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四、个人房产税试点个人房产税试点时间之所以比预期晚,可能由于该税种在支出方面的相关政策还有待完善。今年以来,个人房产税一直是业内外热议的焦点,先是4月17日新“国十条”公布后,传出上海版调控细则可能试行个人房产税,由此个人房产税的话题重新延续两会后的热度,随后的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个人房产税改革”,再度引发业内猜测。之后,国家发改委官员表态,个人房产税改革推进暂无总体安排,但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以上就是个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和征收范围介绍,大家现在知道个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哪些群体了吗?个人房产税主要是对一些拥有了房产的人进行征收的,大部分购买房子的人都需要缴纳个人房产税,不管是私人还是公家,只要购买了房子,就需要缴纳个人房产税。个人房产税也是有计算依据的,现在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需要征收个人房产税的个人房产税不是每个月都需要交的,也不是每年都要交的,个人房产税主要是在我们买房子的那个时候交的。

杭州房产税税征收范围及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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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有投资有回报,有付出有收获,我们也都知道,银行借钱需要收税,企业工作需要收取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而同样的,房地产也需要收税,由于房地产同其他行业相比,它的营业额较高,涉及的税种较多,相对的税率也就不一样,那么,杭州房产税它的税征范围究竟是怎样的呢?它又有哪些征收标准呢?杭州房产税税征收范围及征收标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第三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四条契税适用税率为3%。第五条契税的计税依据按如下计算:(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前款所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所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计税依据不明确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1、用于办公的,是指办公室(楼)、附属的职工食堂、职工浴室、库房和其他直接用于办公的土地、房屋;2、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操场和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3、用于医疗的,是指门诊部、住院部和其他直接用于医疗的土地、房屋;4、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试验场所、资料馆(室)和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5、用于军事设施的,是指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的机场、港口、码头;军用的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的通信、导航、观测台站;其他直接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并在规定住房标准面积以内的,免征契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应按照规定征收契税。(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五)承受荒山、荒地、荒滩、荒涂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六)土地、房屋权属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相等的,向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征收契税。(七)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第七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等凭证的当。第八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契税。第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第十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不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契税。前款应当补缴的契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第十一条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因所签订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无法履行申请退税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契税征收机关审核批准,准予退税。第十二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第十四条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土地、房屋权属以及成交价格、土地出让费用等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第十五条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契税征收机关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契税,具体代征单位由省财政部门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代征手续费按财政部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财政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无论什么行业,税收对我们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的财政收入需要税收来支持,这也就造成了税率多少的出现,由于房地产税种较多各个地方相对应的税率也就比较多,而且比较不统一,加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现,税率也在不断的改变,所以如果你想具体了解杭州房产税具体内容,建议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才更加准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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