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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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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蒙雨 有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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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怎么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答你好,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
问二手房买卖合同按揭有什么内容?
答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问请问,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有什么
答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因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必须谨慎,在合同中有哪些条款是一定要注意的呢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问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流程谁清楚?
答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
问问下经验人士二手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答需要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 3、如果合同到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热度一直都很高,由于二手房交易会比一手房复杂的多,所以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也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影响当事双方的权益。有些人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会签订合同,依靠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交易。但没有想到对方违约了,或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问题急需解决。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法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履行。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5、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而达到规避购买条件,实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目的。6、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确定房屋归其所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行为,属于违反双方买卖合同义务的行为,仍是合同纠纷,并不因为当事人付清了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确认其享有物权。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二手房买卖中针对具体的纠纷情况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会不一样。为了避免出现类似的纠纷,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必须要选择正规大型的中介公司,签订合同之前要好好了解里面的内容,遵循合同规定进行交易。要是在二手房买卖中产生纠纷损害到了个人的权益,必须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个人权益。
二手房如何买卖
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也随着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欲望。但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一些中产阶级将目光瞄向了二手房市场。二手房如何买卖也随之成为一个焦点,下面聊聊,权当探讨,希望对于想购买二手房的人士有所帮助。二手房如何买卖的流程:二手房一般指已经在房产登记的房屋再次或多次再交易;也可以理解为相对于新房,已经被居住过,再次买卖的房屋。二手房如何买卖看起来很简单,事实上也有许多需要了解的知识和注意的问题。大家首先要掌握二手房交易的程序。这个程序是国家规定的,任何人都必须执行。1,买方要与卖方确定房屋产权。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2,确定购房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交纳定金。3,双方持房屋买卖合同到当地房管产权交易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双方将房款结清,取得新的房产证。4,凭房产证与原房产主人一起到物业交接,买方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正式居住。二手房如何买卖需要注意事项:1、由于二手房市场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的地方,所以从规避风险角度来讲,买方应该选择有品牌,比较正规的中介公司。2、在与卖方签完合同后,要对水、电、电视、网络、供热、物业等费用进行核对结算,切勿留下纠纷。3、验收时对防水、墙体等也要详细检查,留有视频或文字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卖方协商解决。4、对于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如何买卖,国家规定不能上市交易。即或双方能签订合同,实行实际买卖,但由于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依然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不要购买。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购买二手房,主要是因为二手房的地理位置比较好、价格比一手房便宜等等。尽管二手房屋有很多方面的优点,但是在购买二手房屋的时候却会比一手房屋存在的风险更多,因此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双方也会发生纠纷,就算是签订了合同之后也容易有纠纷。下面是小编准备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知识,你可以来看看。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履行。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5、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而达到规避购买条件,实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目的。6、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确定房屋归其所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行为,属于违反双方买卖合同义务的行为,仍是合同纠纷,并不因为当事人付清了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确认其享有物权。7、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实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如上,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不管是卖家还是买家都需要了解下相关的纠纷,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才能够避免自己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给自己造成麻烦,让自己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出现各种麻烦等。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应该要能够全权委托给专业中介公司来完成,它们才能够帮助你处理好房屋买卖中的各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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