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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睿才

无商品房预售证楼盘,收取定金问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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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华月 有用 1

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楼盘没有预售证,不能合法上市出售,不能办理网签备案,也不能办理房产证,对于购房者来说,购房风险很大,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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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西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 预售证查询方法有哪些?

西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 预售证查询方法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向房地产商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办理西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西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2、办理单位: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3、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房管局窗口4、联系电话:878692125、投诉电话:878626096、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三、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若材料不齐,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3、由两人到现场查看;4、审核、查看合格后由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局领导签发;5、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予以公示;6、市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四、前置条件: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申报材料:1、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3、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1)、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层次、装修标准、工程施工进度说明、竣工交付日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6、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10、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11、建审总平面图(复印件);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备注: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六、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注意事项:1、在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要将相关电子信息及文本资料传输、移交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以保证商品房电子合同签约系统正常进行;2、办理结果将在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西安市房地产信息网(网址:)进行公示。西安商品房预售证查询方法有哪些?一、打开浏览器,在百度搜索的地址栏输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单击“百度搜索”。二、在搜索弹出的结果中,选择“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三、进入“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后,找到“网上服务大厅”模块,单击“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四、在弹出的页面中,出现搜索栏,可按“预售证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城区”几大类进行搜索。五、选择按“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如:时代茗城,单击“确定”。六、出现查询的信息。可以登录你所在或者你要查询的楼盘的所在地的房管局官网,那上面可以查到。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预售证查询方法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以及查询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土巴兔装修网。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

越来越多的人会在生活中买房,这从房地产市场非常热络就可见一斑,房子的价格也在不断的上涨中,它也成为民众最心仪的投资对象之一。很多房子还在建造阶段就已经开售了,房子要售卖,必须要拿齐五证,有些房子就缺了预售证,而其他的证件都是齐全的。那么,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一套房子的价格几十万、几百万,很多人不敢冒险。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最好别买,存在一定风险: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律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可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下签约的合同均是部合法的,所以开发商在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和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应;2.谨防开发商“偷梁换柱”购房者购房时无法确认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预售范围内的房子。特别是期房小区,楼栋、楼层、单元、房号等,更是没有办法确认,所以可能会发生购买的楼栋发生变化,购买到超出规划的楼层等现象;3.开发商“一房多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初始登记购房者姓名要和最后的产权证相互对照,进行有效网签备案,以及购房款会进入合法的资金监管账户,可以保证购房者的权益不受欺诈。如果购房者和所购的房屋不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捆绑、保护,资金来源不收监管,某些开发商可能利用这个空子进行一房多卖!4.无法办理按揭手续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无法办理按揭手续,不能通过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如果购房者通过某种渠道贷款购买了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一旦该公司违约,购房者不但没有房子,还要向银行还款,否则还要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5.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无法办理备案登记,购房者所购商品房就无法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证。就算是交房入住了,也依然无法办理产权。6.工程烂尾某些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原因可能就是工程进度不达标,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通常会降低价格,吸引购房者并收取一定的认购金或者首付,等拿到预售许可证再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一旦工程因为资金断裂等问题而被迫停工,那么购房者就很容易陷入钱房两空的局面。另外也有可能是建筑有违规之处,导致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种情况很难解决,最终导致就断交了房,也无法办理房产证。7.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即使有合规的建设规划和施工计划,但还是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能是开发商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遇到这种请况,只有当开发商缴纳了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若开发商不缴齐出让金,即使你买了房住进去了,也无法办理房产证。8.房子可能随时被拆除如果开发商是在集体用地上建房,却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也是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这时所购买的房子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属于违规建筑,如果工程建设手续无法补办,该房则会面临被拆除的风险,而且还不能得到相应补偿。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综上所述,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建议大家最好不要去买,要是去购买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各种各样的风险,让自己蒙受损失。当然要是你觉得该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值得信赖属于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商,不担心它的预售证不下来,那么你也是可以去购买这套房子。只是提醒大家,要是没有预售证的话会给日后办理房产证带来影响。

商品房预售制度介绍 制度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商品房预售制度介绍 制度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的确立,是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进程紧密联系的。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住房总量不足,商品房供不应求,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是客观需要。商品房预售制加速了整个建设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下面一起来看看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哪些吧!一、商品房预售的概况及价值所谓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制度。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逐步建立的。1994年7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部全面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的法律借鉴了香港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正式确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此后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及新近颁布施行的《物权法》等,均对这一制度作了相应具体的规定[1]。十多年的发展表明,这项制度对培育我国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4年房地产开发资金共筹措17168.8亿元,定金和预收款达到7395.3亿元,比上年增长44.4%,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43.1%,成为房地产开发的第一大资金来源。”我国房地产业仰仗预售这一扶持性政策,迅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同时由于预售使得房地产商便于融资,降低成本,预售房价格明显低于现房,也使得“望房兴叹”的购房者获得了实惠,在买卖双方的共同青睐下,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国内不断发展。然而,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大量的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二、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问题和成因分析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自确定以来,其固然刺激了商品房交易市场,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这一现象直接导致央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在其对外公布《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强调:“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建议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虽然建设部旋即表态,不会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但是,这一报告至少指出,预售制度产生的问题,已然引起了高层的重视,同时也在学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笔者以为,目前而言,我国商品房预售所导致的风险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存在着交易不公平现象,开发商将在建商品房的风险转移给了社会和银行。如果说开发商从预售制度中获得的利益与其所承担风险和付出成本的收益相当,购房者与开发商各取所需,那么预售制度显然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预售机制,当住房还处在建设过程中,购房者就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房价款,并承担了未来全部的风险。在这种不健全的预售制度下,开发商不仅能低成本使用银行资金、无息占用购房者的预缴款以及承建商的垫款,而且也不须承担房屋存货成本,施工建设风险和资金成本被过渡转嫁给购房者,同时借助抵押贷款、按揭、流动资金贷款,开发商把开发项目庞大的债务负担最终都落在银行身上,使商品房的开发风险几乎全部转嫁给了银行。更为严重的是,当建成的现房与协议、广告和口头承诺出现差异时,往往是处于弱势的购房者被迫接受不符合需求的住房或者承担毁约的责任。笔者以为,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我国的预售制度由于缺乏一套健全的风险分担的法律制度,使得开发能够轻而易举地转嫁风险,而购房者和银行又缺乏保障自身利益的法律依据。同时,融资渠道单一,真正能够给予房产企业长远、可持续支撑的房产证券、债券等融资方式,则被认为资金成本过高而为开发商所放弃,也是产生该现象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其二,现行的预售制度容易造成不平等竞争和低效率竞争。期房销售制度相对降低了房地产业的门槛,开发商的实力、品牌、技术、战略都不十分重要,只要具备联系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权势人物的能力,能够获得廉价土地资源和低成本的银行贷款,往往就意味着项目的成功。这导致房地产业聚集着大量的中小房地产商,一些极差的房地产公司也生存得很好,而那些真正具有实力、品牌、技术、管理的企业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也即我国的房地产业不但没有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反而造成了特殊落后的企业经营模式,大量低质开发商充斥于房地产市场。笔者以为其根源在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不合理,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交易制度,没有市场化。房产进入市场由政府职能部门通过行政许可进行资源分配,由此导致开发商不惜以各种手段购买土地,然后通过预售制度卖期房,提前回笼资金,把高房价抛给购房者,因此我国房地产业呈现不平等竞争和低效率竞争态势。同时我国监管体制的缺乏也助长了这种情况的发生,由于对未建成房屋销售行政许可的书面审查在房地产会计、审计信用机制尚未建立的条件下几乎没有发挥应有的把关作用。并且政府主管部门在预售过程中对预售合同的强制登记、预售广告的发布监管、资金的监管都是行政静态的、事后的管理,缺乏动态的、事前的防范,也没有引入金融监管、房产律师监管等市场条件下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1]再者,缺乏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导致房地产市场上鱼龙混杂,大量缺乏必备条件的开发商依然能够参与市场竞争,并分得可观利益。三、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之具体对策针对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提出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一些看法:第一,设立商品房预售制度风险担保基金,平衡交易各方的风险。所谓商品房预售制度风险担保基金是一种基金筹集模式,即通过风险担保基金的筹集与积累,把预售制度中的各种风险合理均衡地分散到各负担主体的制度模式。如上文所分析,在现存的预售中风险的分配极其不合理,因此,政府应设立房屋预售制度的风险担保基金,如存款保险制度一样,凡是参加房屋预售制度的房地产开发商都应参加这个基金,即按营业额缴付,一旦出现问题,就由这个风险基金来承担责任。通过这一机制,可以把整个房屋预售制度的风险分散给消费者、银行及房地产开发商一起来承担,有效地平衡各方风险,促进交易公平。第二,完善预售房款监管。具体而言:首先改变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主流的预收款收存方式—即由开发商统一收取,并在一定时间内存入监管账户。而改成由购房人亲自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方式。同时,严格规范预收款的使用,开发商除了可提取规定比例的备用金外,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楼盘建设,开发商因工程建设需要用款,应实行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审批制度,监管银行只能根据法定审批将款转入施工单位账户。此举能有效避免开发商挪用预收款以及携款潜逃等行为,既发挥了预售制度对于开发商的融资作用,又保障了购房者的资金安全。对此,我国广东省作过相应的尝试,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其经验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第三,加强监管力度,设立预售商品房单项建设资金审核机制。预售制度的一个重要价值在于相对降低门槛,便于开发商融资,如果我们设立过高的准入门槛,则显然与该制度背道而驰,然而如上文所分析,目前我国的预售制度导致了大量的低质中小企业充斥市场,严重损害行业环境和社会利益,对此,笔者的建议是设立预售商品房单项建设资金审核机制,对房地产企业实行实时监控,开发商在进行任何一个预售商品房项目时,必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报企业目前的状况,包括开发商的资质、开发商近期的资产负债表、现有流动资金量、在预售商品房开发过程中将要出现的到期债务额以及正在进行并将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完成的其他项目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经房地产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商品房开发,避免开发商在其他项目资金周转不灵时,以预售商品房为手段,筹集买房人的资金,却用以弥补其他项目上的流动资金,同时此举也能够避免低质的小企业“空手套白狼”,能够有效的将不合格企业清除出市场。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全部介绍,商品房预售制度对于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己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同任何新生事物相类似,预售制度也带来了许多严重的问题,以至于有呼声要求废除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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