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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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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771001201 有用 1

一、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r\n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r\n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r\n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r\n
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r\n
5、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n
6、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n
7、免征印花税\r\n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r\n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r\n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r\n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r\n
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r\n
5、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财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r\n
6、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r\n
三、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r\n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r\n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r\n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r\n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r\n
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r\n
5、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r\n
6、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八缴纳。\r\n
7、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r\n
四、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r\n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r\n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r\n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r\n
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r\n
5、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r\n
6、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八缴纳。\r\n
7、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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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上 有用 1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金山卫石化地区、县城、建制镇和高桥、桃浦、安亭工业区开征,在开征区域内的房产,均依照本细则缴纳房产税。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本市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个人共有的房产,由共有人推定代表缴纳。房产产权转移时,承受人应督促原产权所有人缴清各期税款,否则由产权承受人负责缴纳。
第四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义务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县设立的各类分支机构和其他房产,凡财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可由总机构或产权所有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征收。
第五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二十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包括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没有房产原值或原值明显不合理、不足为依据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六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或计税价格计征的,年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第七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免税的房产。
第八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九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规定期限为:
(一)企业、机关、事业、军队等纳税单位每季度缴纳一期,每期在季度的第二个月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日期缴纳入库。
(二)房产管理部门每月缴纳一期,每期税款在次月十五日前缴纳入库;但每年十二月份的税款应在当月二十五日前先行估缴入库,下年度一月十五日前结算退补。
(三)个人每半年缴纳一期,上半年在四月份,下半年在十月份,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日期缴纳入库;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可以分月、分季或全年一次缴纳,但不能跨年度预征税款。
第十条各企业的房产、包括租入房屋改良工程中的改建、扩建部分,凡应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均按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房产余值计算纳税。
机关、事业、军队等单位和个人出租的自有房产及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公有房产,均按租金收入计算纳税。
个人自有自用营业的房产,也按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房产余值计算纳税,无法计算房产余值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纳税。
第十一条各单位以及基本建设单位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办验收手续而已经动用的,自动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会计帐面上尚未列有价格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格计算纳税,入帐后改按帐面价格计算,已纳税款的差额部分不再退补。
第十二条纳税单位在房产税征收日期前调入、调出、买卖房产的,其调(卖)出前,包括调(卖)出的当月份应纳的税款,由调(卖)出单位交纳;调(买)入单位从调(买)入的次月起计算纳税。自下一个纳税期起分别调整税额。
第十三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上海市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办理。
第十四条本细则在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上海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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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税率0.6%夺民财在新“国八条”之后,上海房产税也终于面世。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8日起将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莫慌!此次主力仍然在假摔?套牢的股票很可能有救了!3月股市很可能发生巨变?拉锯战背后暗藏的资金动向!通知称,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海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印证了本报之前报道,采取方式是新购之时进行征税,即: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其就是我们之前说的,既往不咎,但是你不要新买了,新买就是投资行为。”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告诉本报。如果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就是对100万交易价格的70%,70万计算,其一年应该缴纳房产税4200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房产税改革试点开始后,将总结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告诉本报,其实新国八条中,已经让居民在第二套房子之后,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房,那么居民遵守了这条,房产税就大可不必了。至于房产税的用途,上海政府方面也表示,将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这样就相当于‘劫富济贫’。”薛建雄认为,未来随着房产税征收税率以及覆盖面的推广,那么可以把高收入一群人的房产进行征税,用于弥补中低端保障房的建设。而另外一份上海财政局、地税局及房产局的答疑中也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因为目前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这种差距在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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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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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解读

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解读

房产税,在我国的历史上由来已久,最早在周礼上就有有关于类似房产税的记录。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更好国家能够更好的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效的让资金流动,试一下重要的政策。1986年起,我国实行改革后的第一套税法,至今已经很久了,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合于现在的实际情况,所以上海作为试点城市采用了新的房产税细则。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房产税(1)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解读】: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最后一页上打印的日期为准。(2)缴纳房产税时间怎样确定?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解读】:看房产证上的日期,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一年时间的,按月计算。(3)征收对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购房【解读】: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4)界定三类免征对象A.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解读】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B.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解读】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C.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解读】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5)如何进行征免认定?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解读】:家庭成员情况:夫妻、未成年小孩,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单。具体申报流程、需要材料确认后马上通知上海房产税申报流程根据细则,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购房人提交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上海作为房产税试点的首批城市,其实也面对着不少的压力,之后进行试点的应该还有深圳广州等城市。房产税细则的推行会给一个城市房地产业造成一定影响。对于个人来说,只能服从国家规定。现在大家交房产税的途径也很多,大家可以到办税服务厅,也可以到附近银行或者自己在付费通网站自助交税。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交税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以上就是有关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房产税每年都交吗   什么是房产税

上海房产税每年都交吗 什么是房产税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什么是房产税,很多人对房产税是有所了解的,房产税就是一种以房屋销售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金,这种税金是进入税收总收入的。房产税是属于财产税的一种的,主要的征收对象就是房屋,而且征收范围只限于城镇。房产税的比例是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大小的房子计算的。上海房产税每年都需要上交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房产税。上海房产税每年都交吗上海房产税每年都要交。根据上海市政府颁布的暂行办法和通知,从2001年1月起征收上海房产税。上海房产税每年都要征收,征收期限为当年的12月31之前。上海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上海市,包括浦东新区、普陀区、长宁区等;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房产;上海房产税纳税人是持有该房产产权的人。但是上海市居民有人均60平方米的上海房产税免征收福利,如果家庭住房人均占有面积小于60平方米一人的话,可以免缴纳上海房产税。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税收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房产税并不是每年都需要上交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不一样的,房产税一般是在买卖的时候才需要缴纳的。居住在上海的朋友不需要担心,每年都缴纳房产税,除非每年都有进行房子买卖。如果我们不是每年都进行房产买卖,我们是不需要每年都缴纳房产税的。另外,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所以只要我们进行了房屋买卖,我们就是要缴纳房产税和其他税费。

了解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把产权牢抓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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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中国普遍有一种传统心理,有了自己的房子就是有了家,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哪怕再小也能踏实,就有了家里那种温馨的感觉,工作和生活才能更踏实。随着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我们对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我们有了自己的家,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花样百出,就像: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的对象,房产税的范围是什么?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房产税征收标准和征收对象?哪些情况下住房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这些问题同时困扰这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今天,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第六条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七、经财政部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第八条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第九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第十条纳税人应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现有房产的座落、结构、幢数或间数、面积、原值或租金等情况据实向房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后,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的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变更、建成、购进、转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营业之日起二十天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细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房屋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感,是我们财富的象征,让我们有着某些尊严,地域归属感,也是我们的固定资产。小编说了这么多,希望你能了解到房产税收的对象和税收的金额。及时缴纳房屋税,避免房屋税对生活带来的不方便。了解最新政策和房产税收条例,能让你在买房时心里有底,在买房时对手续和程序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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