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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庄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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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上 有用 1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

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员,应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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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人,我仲要 有用 1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在北京城北、城东、城西、城南都有分布,除鲜有的几个在四环以内,大部分均位于四环路以外的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虽然还有规划中或已开工的八通地铁线、城市轻轨铁路和地铁五号线等交通,但毕竟还有现实的班要上,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二、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三、合同及补充合同
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

四、交房
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最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
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办法》还规定,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
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
【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解读】2003年,北京曾出台意见,要求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主力户型限定在单套面积80平方米左右。
禁止收取明码标价外费用
【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租金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解读】北京市1998年推出的有关政策规定,政府限定最高售价,开发商利润不超过3%。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去年开始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由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购买者必须具备4项条件
【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读】2001年初,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购买者条件须向社会公示
【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解读】本市已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公示制度,申请人及其配偶姓名、核准盖章单位、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高总价等情况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被举报的,批准其购买资格。
满一定年限方可按市价出售
【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解读】北京规定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才能按市场价出售,出售人须按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出售后不得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新政策将于本月20日起执行。
超核准面积部分不享受优惠
【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
严禁借机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集资房纳入经济适用房范畴
【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对于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处罚
【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竹石_6219 有用 1

一、申请手续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上庄市的向上庄市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市房管局审核后。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2、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3、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
4、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5、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6、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7、其他资料根据相关部门的需求提供。

橙橙橙子 有用 1

我市将从2008年10月22日开始开展2008年首批低收入无房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08年10月22日至2008年11月2日止

二、申请对象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668元以下(含668元);
(三)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住房(包括未购买私房,未租住直管公房和单位公房);
(四)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
(五)家庭成员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对象申请
凡符合申请条件并准备在一年内购买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格及提交下列资料进行申请:
1、衡阳市城区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户籍证明复印件(同住家庭成员);
3、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
(二)社区受理审核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及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衡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及盖章,并将《衡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及申请材料返还给申请人。
(三)街道办事处审核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和《衡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复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3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查阅相关部门资料等方式调查核实申请人申报的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衡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及盖章,并将《衡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返还给申请人。
(四)区民政局审核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民政局进行复审,区民政局在3日内完成复审,复审通过后在《衡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及盖章,并将《衡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返还给申请人。
(五)市房产局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集中收件,并将受理的申请资料逐户核实。
(六)市房产局审批发证
市房产局对符合条件家庭核准,按规定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当申请户数多于计划户数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并在《衡阳日报》和衡阳房产政务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发给《衡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

用心做好每道题 有用 1

海淀区上庄三嘉信苑B09地块经适房(4320元/平方米)和苏家坨地块西城也是这里,还有少部分可能在常营。集体户口可以申请,已婚的看你的现有住房条件了,符合标准才可以申请,未婚的30岁以后就可以单独申请一居。

a112944981... 有用 1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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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在我国每一个城市,都有经济适用房的身影。在其他国家地区,我国的经济适用房被称为公共房屋,也叫作组屋。市面上,很多中低收入家庭在选购房屋的时候都会选择经济适用房,不仅经济实惠,并且保障性高,实用性强。这类房屋一经国家推出之后便深受广大家庭用户的喜爱。在房地产行业成为非常热门的房屋类型之一。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一、首先要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二、然后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准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上报房管局审核。三、上报还要经过复审,由上级房管局按照规定对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并公示15天。四、怎么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书呢?主要由家庭人口有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人均居住面积、生活现状、为什么要买经适房等一些方面入手。还可以在网上找一些范文参考一下。五、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六、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七、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八、申请对象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国家针对经济适用房提出了很多优惠政策,但同时,这类房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说经济适用房对于很多低收入家庭来说,不能够做到真正的满足需求,不仅如此,这类房屋的质量比较低,很容易出现墙体脱落的情况。除此之外,这类房屋的建筑面积在市场上出现失控的状况。所以用户们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注重多方面因素。希望小编的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说明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说明

经济适用房的概念是指国家安排的,根据人民经济适用情况所出台的免收土地税务,出售价格较低,遵守政府指导价格的房。这类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的商品类住宅,相比于市场上其他商品房来说价格上十分吸引人。但这么便宜的房子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购买,必须满足国家规定购买条件的人才可以拥有这类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但是可以将房屋以不高于购房单价的房价出售于满足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人。2、政策规定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但是要按照访问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补交综合地价款计算方式:例如一套面积为80㎡的经济适用房,原购房价格为4000元/㎡,市场出售价为5000元/㎡,补交价款为5000×80×10%=40000元。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不过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家庭年收入少于三万的家庭,具有优先考虑的条件。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很让人心动,但其也有不足的地方,房子的位置就是其中一个元素。经济适用房多位于城乡结合地区,交通并不是十分的发达。长期的发展还需要一定得时间,所以这个因素也是让人选择经济适用房首先考虑的问题。其有利也有弊,需要根据·自己的切身实际来看。

南宁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流程介绍

南宁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流程介绍

在早些年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国家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只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具体的申请条件,不同的地区会有一些略微的差别,申请的流程也会不同。下面小编要给大家说的是南宁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在南宁居住的朋友们可做简单了解。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男28岁、女25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含按南宁市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并在南宁市按时足额缴交一年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户;(三)、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而被拆迁住房的无房家庭户。特别注明: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倍且高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一半的家庭户。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流程1、申购对象持本人身份件和户口本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二楼房改办窗口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批表;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园路5号,可乘坐24路(朝阳广场-心圩)、35路(行政审批大厅-303医院)、46路(市政府-农业科技市场)公交车。2、申购对象按要求提供的材料交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房改办窗口由工作人员验收资料并进行初审,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后开具受理回执单。3、资料初审受理后,送审核小组审批。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审批领导小组对申购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每月20日在《南宁日报》将申购对象的姓名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等候购房通知书。4、发展中心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可供房源情况,公布其楼盘地址、栋号、房号、面积价格等情况,向申购发放对象《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申购对象必须凭《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5、申购对象选房完毕后,开发商开具房源证明,申购对象凭购房通知书和房源证明、本人身份(有职务、职称的需带相关单位证明和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售房科,由发展中心根据申购对象职务、职称所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进行审核,对选购住房在控制面积标准之内的,开具《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认书》;对购房面积超过规定控制面积标准的,开具《超标面积差价款缴交单》;6、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超面积收取差价款的办法:购买面积超过本人住房享受的控制面积标准的部分,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20%补交差价款,由房改部门负责收取,实行专户管理,作为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资金,该项资金使用时,由财政部门审核,政府批准)。购房面积超过规定控制面积标准的申购对象持《超标面积差价款缴交单》到房改部门指定银行交款,存入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资金专户。7、申购对象凭《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认书》或《超标面积差价款缴交单》及银行缴款回执单回发展中心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8、申购对象持《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企业按照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房一般的房屋修建面积都比较小,每平米的价格也要比市场价便宜很多,所以很多人也争先恐后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很多城市都是政策一处,短时间内申请名额就满了,所以需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朋友,要多留心政策的变动。上面小编介绍的是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流程,但是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去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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