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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蓓蕾

解释下租赁保证金计算公式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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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2条回答

徐鸿飞 有用 1

你好,用合约总价值乘以保证金比例就可以了,合约总价值=报价*合约单位*手数,融资租赁保证金虽可用于冲抵应付租金或延迟利息或损失赔偿金,但也就仅仅是冲抵而已。损失赔偿额的确定仍需依合同的约定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定。综上所述,租赁保证金应视为是某种形式的承租人预付款,希望我的建议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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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慧婕 有用 1

保证金:货物价值X关税税率+{货物价值+(货物价值X关税税率)}X增值税率按照假设货物是一般贸易进口所产生的关税加上增值税就是你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是全额保证金海关征税:对租赁设备征税:租赁费X关税税率+{租赁费+(租赁费X关税税率)}X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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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办公家具租赁

办公家具租赁价格详情

如今市面上办公家具的使用越来越频繁,不过,对那种我们只需要使用短时间的办公家具来说,我们是可以不用花大量的财力去添置购买的,因为市场上有特别多的办公家具租赁公司可供我们选择。我们可以和他们进行协商我们的租赁时间以保证我们的最佳使用期限。那么,关于办公家具租赁的价格是怎样计算的你们知道的多吗?那就让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一下吧!一、办公家具租赁价格介绍1.说到办公家具的租赁,我们首先会考虑其价格的多少,通过对比租赁价格及购买价格来决定是租赁还是购买?当然,租赁办公家具的价格是和你所租赁的办公家具的具体产品是紧密相关的,按常理,当然是品质越好的办公家具,其租赁的价格会越高.2.其次办公家具租赁价格的高低,是由产品的品牌来决定的,如果是品牌响亮大家熟知的办公家具,其租赁的价格都是要稍微高一些的。3.再者不同的地区之间,租赁办公家具的价格差异是我们无法避免的,一般生产办公家具的地方,其租赁的价格相对而言是较低的;当然消费水平高的地方,例如一线城市,其办公家具的租赁价格相应也会高出很多。二、办公家具租赁价格详情1、现代中式仿古屏风,租赁价:273元/月;2、高档办公职员桌,租赁价:20元/月;3、创意设计橘色高档老板经理室办公沙发,租赁价:167元/月;4、真皮高档办公沙发,租赁价:129元/月;5、现代风格真皮办公沙,租赁价:152元/月;6、红檀木真皮沙发高档办公沙发3+1+1组合,租赁价:233元/月;7、三人组合办公工作位,租赁价:286元/月;8、四人组合办公工作位,租赁价:249元/月;9、方形老板经理室办公桌,租赁价:95元/月;10、胡桃原木色老板经理室大班椅,租赁价:87元/月;租赁公司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我们省去了一次性购买大量办公家具的费用,同时又满足了我们的日常所需。所以,办公家具租赁这个行业给了我们极大的便利。以上就是所有关于办公家具租赁的价格详情介绍啦!希望可以对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的帮助。同时,想知道其他省份的办公家具租赁详情,那就要您继续关注土巴兔装修网站了。一定会有您想知道的满意答案哦!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详情(2016年最新版本)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详情(2016年最新版本)

随着房价的上涨,很多人会选择首先租房。有些夫妻可能在结婚时,暂时还未有能力购房,或者有些上班族,尤其是刚毕业的学生,在工作初期是没有能力购房的,并且也是暂时没有购房的需要的,那么这个时候,大家都会选择租房。租房是指房屋所有者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出去,租房人每月支付一定的租金即可入住。那么,虽然是在租房,但租房的人支付了钱财,应该受到权益的保障,所以会有房屋租赁合同的产生。1.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leasing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房屋租赁合同解释条款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第二十五条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看了以上的介绍,大家一定也知晓了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释条款。我们在租房的时候,不仅要细心查看房屋租赁合同,还要明白其解释条款,因为有时,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与房东发生租房的纠纷,如果是我们这方权益受到侵害,但如果不符合房屋租赁解释条款里的任何一项,我们是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所以,事关自己的利益,大家一定不可掉以轻心。

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计算方法举例

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计算方法举例

房屋租赁大概是每一位朋友都可能会碰到的事情吧,尤其是对于初次踏入社会寻求工作的普通毕业生朋友而言,如何能够租赁一套合适合理的房子确实是不小的问题。我们不仅仅需要考虑房租、和房东的协商以及房子的硬件问题,而且还有必要关注国家对于这个方面的政策条款规定,比如下文关于房屋租赁税率方面的知识就很具有借鉴参考方面的价值。一、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营改增以后不动产租赁的税率是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年应交纳增值税服务达到500万元〈含500万〉)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房屋租赁税费计算方法举例问:租赁价格是2000元,出租方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咋算的?最后是多少?答: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2,即2000×3%/2=30;(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30×7%=2.1;(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30×3%=0.9;(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30×1%=0.3;(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6)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上述(1)-(7)项合计税费为:115.3。(8)个人所得税=(2000-115.3-800)×10%=108.47。房屋租赁税率是针对房屋租赁方面的事情而进行设置的一个税款,它的计算方法比较困难,并且为了能够体现税收公平性的原则,所以大家有必要参考自己的房租或者当地其他类似的政策入手分析,综合参考,并且根据上文举例的案例或者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必要的时候也有必要求助专业机构的人士关于这个方面的内容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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