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杨高飞

弱弱问句最新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2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40-70m²
70-110m²
110-150m²
150m²以上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

共有2条回答

张碧玉 有用 1

1,总则里面主要提到的是要遵循管理工作,保证质量与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与利益,政府按照区域性的对工作经行管理;一般规定中,是对违规活动的限制,必须要经行批准才能从事一些具体的相关工作,不得擅作主张,对于要按照国家标准来做的,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来行事,不能毁坏公共设施,危及他人安全。2,开工申报与监督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比较重要的问题,申报的材料,服务协议都是在装饰装修中必须用到的,而监督则是给了装饰装修工程吃上了一颗定心丸;委托与承接要求制定合同明确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室内环境质量是对装修装饰工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废物所进行的规定。3,在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工作,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正常情况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保修的最低期限是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等地方防渗漏为五年,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交保修单,说明书,确保保修服务的顺利经行;保修的日期从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最后:并不是所有的室内装饰装修都要按照这个规则来办,比如如果工程的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下的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米以下的,就可以参照执行。而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其实是由国家出的总体办法,地方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添加具体细则的,装饰装修竣工完成后,可以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进行后续活动。

展开全部回答

凌飞翼 有用 1

为了您的财产、居住安全与舒适,装修时请务必派人盯岗。
2、住宅装修时间不能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
3、装修垃圾应堆放在不影响住户正常通行的地方。装修垃圾由户主自行及时清运,或者交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清运,清运费由户主承担。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转运到其他小区。
4、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用,违者按照规定给以处罚。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业主装修前应按1000元/户,装修公司按500/户交纳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部查验,无违规情况,退回装修保证金。详情请参考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内容介绍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内容介绍

说起住宅室内装饰,其实这是一门学问,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进行的,要注意的要素有很多,其中包括:风水的问题、色彩搭配的问题、最要的就是安全的问题;本篇文章,小编就给大家主要讲解的就是安全问题,讲解的根据就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希望通过小编的介绍,可以让大家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一定的了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住宅室内装修而设定的法律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于2002年5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其中包含了八个章节四十八条的法规法则,非常详细的介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二年三月五日2011年1月26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第一章的内容就是从总体介绍室内装饰的注意问题,以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这项法律的约束范围等等。第二章,一般规定:在第二章,一般规定中,主要介绍的是室内装修容易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介绍。第三章,开工申报与监督:第三章的介绍是针对工程商而设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是约束工程服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包括,合约签订不能完成,违约应该怎么样处理;使用国家违禁品的处罚等等。第四章,委托与承接:在室内装修的时候,可以委托其他人,而第四章的法律法规就是针对委托与承接而设定,主要针对方向是委托人与承接人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第五章,室内环境质量:第五章的法律设定是根据室内装修的用料所设定,严禁用不符合国家质量的材料,违规的一方应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罚。第六章,竣工验收与保修:第六章的竣工验收与保修,是针对房屋装修完之后,在竣工验收方面和以后的保修方面所做出的承诺。第三十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第三十一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章的法律责任是详解的介绍了,如果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法律,应该承受怎么样的法律制裁。第八章,附则:就是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附属。第四十四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五条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综上所述,就是小编今日为大家准备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介绍,希望通过小编的介绍,可以让大家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一定的了解,对大家的日常生活中有所帮助。

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细则的相关内容

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细则的相关内容

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细则的相关内容为了加强管理房屋内的装饰装修管理,以保证装饰和装修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问题,来保护人民的公共的安全和公众的利益,根着有关的法律、法规,定制的一些管理办法。管理室内装潢的方法明确规定:在没有设计单元的建议的情况下,承重结构和建筑物不能改变。创新不能将房间变成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影响建筑。拆除时不得拆除连接阳台的砖墙和混凝土墙,不得损坏房屋的节能设施,它会影响整个建筑。期待已久的房子,最后到手,因为不合乎质量,所以后续非常繁琐。还要考虑家庭装修时间问题,不能打扰的其他用户的晚上休息时间。住宅装饰管理措施:装修过程的住宅建筑用户在没有设计单元或所提出设计的原始设计图的,适当的情况下不能改变负载结构主楼。施工单位应在设计和设计单位展示后进行改造,而不是自主设计,施工。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细则的相关内容,在装修过程中,由于水容易发生泄漏,影响建筑物,所以我们无法进行带防水卧室的客厅改建成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区域。这是不可能的扩大承重墙的窗户和门的原始尺寸,以及在砖和水泥墙连接的拆除阳台被拆除也是不应该的,因为原有的设施被损坏后续会出现很多问题。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细则的相关内容,住宅室内装饰管理中顶板支架,墙壁,地板,梁,柱,如建筑施工的结构强度,包括运用各种自己在可以基于不能直接连接载体负载的重量地输送到基础和连接接头的主要结构,例如墙壁,框架柱,支撑,梁,屋顶,柱,柱,板。我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助您,了解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细则的相关内容。我相信在上述内容之后,您将更好地了解如何管理住宅装潢,如果需要跟进后续工作,您可以参考它。 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www.jamuntea.com/hm.js?b1d27fb0b411949e1a1f5a5aefb6af88";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

《上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附件免费下载

《上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附件免费下载

《上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保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住宅装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住宅建设单位统一进行的新建住宅装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郊区村民自建低层住宅装修,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管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住宅装修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住宅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住宅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本市房地资源、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四条(管理制度)住宅装修实行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和开工告知制度。第五条(行业协会)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装饰协会)依法开展如下工作:(一)制订本行业的行规行约,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开展行业服务,规范行业行为;(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争议事项;(三)受会员委托,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提供会员服务;(四)受理住宅装修的咨询和投诉;(五)承担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职能。查看更多请下载附件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