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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嘉熙

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哪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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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86年12月27日京政发
(1986)165号发布
根据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有关条款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辖区内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在本市缴纳房产税。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除外。本条所指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的范围,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为依据。
第三条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无营业机构的,在其房产所在地纳税。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

2、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

3、经市人民政府或市税务局批准免税的房产。
第六条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
第七条本市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第八条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发布后,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具备自核自缴条件的,其应纳的税款,应在纳税期限内,自行计算缴纳;不具备自核自缴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填发房产税缴款书,由纳税人缴纳。纳税人发生房产增加、减少或使用性质变更、租金调整等情况,必须在变动后十五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申报登记。其他有关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由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与《条例》同时施行。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北京市房地产税稽征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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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1、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2、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3、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4、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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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就等待批复了,如能获批,最快在今年上半年就会实施。北京上报的方案建议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24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室内面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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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中国普遍有一种传统心理,有了自己的房子就是有了家,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哪怕再小也能踏实,就有了家里那种温馨的感觉,工作和生活才能更踏实。随着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我们对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我们有了自己的家,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花样百出,就像: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的对象,房产税的范围是什么?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房产税征收标准和征收对象?哪些情况下住房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这些问题同时困扰这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今天,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第六条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七、经财政部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第八条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第九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第十条纳税人应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现有房产的座落、结构、幢数或间数、面积、原值或租金等情况据实向房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后,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的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变更、建成、购进、转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营业之日起二十天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细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房屋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感,是我们财富的象征,让我们有着某些尊严,地域归属感,也是我们的固定资产。小编说了这么多,希望你能了解到房产税收的对象和税收的金额。及时缴纳房屋税,避免房屋税对生活带来的不方便。了解最新政策和房产税收条例,能让你在买房时心里有底,在买房时对手续和程序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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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许多民众对房产税的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颇为关注,这不仅仅是政府的事,跟民众也息息相关。今天,就跟着编者来看看具体细则吧,一解大家的疑惑。1986年10月30日,来自云政,发〔1986〕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里提到,本实施是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第十条规定而制定出来的。第二条里,规定凡是在云南省规定开征房产税的单位及个人的房产,都必须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此细则进行房产税的缴纳。第三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第一条中的“城市”指的是有国务院批准而设立的市,“县城”指的是未设立建制的县人民政府的所在地,“建制镇”指的是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同时,城市征收范围是市区,郊区和市辖县的县城,建制镇是镇人民政府的所在地。都不包含所辖农村和行政村。而工矿区指的是商业较发达,人口较集中,同时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却没有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的工矿企业的所在地。具体的划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来确定,同时报给省税务局进行备案。第四条中,除其中免税的规定以外,以下房产也不征房产税:一,由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和医院自用的房产。二,用作营业的地下人防设施。第五条,规定房产税减免税权限为以下:一,属地,州,市范围全面性的减免税,要报省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二,属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同时报给省税务局备案。三,在个别税有困难的个人及单位,需要减免税照顾的,有县市税务局进行审批。第六条,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价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进行计算。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计征。没有房产原价值作为依据的,则由当地的县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进行核定。第七条,房产征税按年计征,分半年或者一季缴纳,具体的缴纳日期有县市的税务机关进行确定。第八条,关于房产税的征集管理,按照条例和云南省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九条,此细则的解释归云南省税务局。第十条,从《条例》实施日起此细则生效实施。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希望能帮到您。

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解读

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解读

房产税,在我国的历史上由来已久,最早在周礼上就有有关于类似房产税的记录。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更好国家能够更好的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效的让资金流动,试一下重要的政策。1986年起,我国实行改革后的第一套税法,至今已经很久了,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合于现在的实际情况,所以上海作为试点城市采用了新的房产税细则。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房产税(1)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解读】: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最后一页上打印的日期为准。(2)缴纳房产税时间怎样确定?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解读】:看房产证上的日期,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一年时间的,按月计算。(3)征收对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购房【解读】: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4)界定三类免征对象A.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解读】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B.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解读】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C.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解读】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5)如何进行征免认定?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解读】:家庭成员情况:夫妻、未成年小孩,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单。具体申报流程、需要材料确认后马上通知上海房产税申报流程根据细则,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购房人提交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上海作为房产税试点的首批城市,其实也面对着不少的压力,之后进行试点的应该还有深圳广州等城市。房产税细则的推行会给一个城市房地产业造成一定影响。对于个人来说,只能服从国家规定。现在大家交房产税的途径也很多,大家可以到办税服务厅,也可以到附近银行或者自己在付费通网站自助交税。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交税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以上就是有关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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