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熊宏胜

土地发展权是什么?

3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40-70m²
70-110m²
110-150m²
150m²以上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

共有3条回答

闫鹏123 有用 1

土地发展权:土地使用权划拨,包括以下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这种形式的划拨,具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第一,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土地使用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第二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它也具有二个最基本的特征:第一,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第二,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其它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展开全部回答

坏坏小男人 有用 1

农地发展权是指土地用途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
农地发展权是土地发展权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创设农地发展权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耕地、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利益和公共利益。农地发展权是一项目的性、功利性非常强的制度安排。农地发展权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一个理论组成部分在实践中是缺失的。在实践中,失地农民的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的原因就在于农民土地发展权的缺失。农地交易中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博弈,包括原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投资开发者、国家及行政管理者等的分担者及利益分享。
农地发展权是西方发达国家为了解决土地开发过程中利益冲突而被设计出来的,该制度在明晰土地开发权利及其归属、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保存古建、消除权益不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徽金洪装饰 有用 1

土地发展权是对土地在利用上进行再发展的权利。最早起源于英国,后美国也引进该制度。
土地发展权具有抽象性、潜在性、政策性和工具性。
土地发展权是土地所有权诸项权利中的一项。土地发展权的创设可以弥补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土地发展权与空中权在产生时期、产生的目的、权利内容、以及权利的实施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同。
土地用途管制促成了土地发展权的产生,土地发展权的设立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同时土地发展权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合理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配合。建筑容积移转是土地发展权移转的形式之一。土地发展权与保存地役权和最佳管理方案有所不同。土地发展权在土地权利体系中具有独立的意义和地位。[1]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相关问题 更多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土地确权是什么?具体内容介绍

土地确权是什么?具体内容介绍

当下农村问题很多,单单说农村土地问题就是一大难题,都说土地是生存之本,拥有了土地,不仅可以进行自建房屋,才可以通过租赁,获取一定的财产来源,如今,房地产行业不可避免的要与农村土地问题打交道,究竟什么是确权,确权的意义何在,可能很多人都还不是很清楚,小编现在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土地确权是什么吧。一、含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确权机关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三、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四、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基本方法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确权意义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7]相信上面对于土地确权的详细介绍,你已经对土地确权的相关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都说土地是我们生存之本,我们不仅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土地进行自建,还可以用来租让,从而让我们获取一定的经济来源,而对于土地确权的认识,它们的确权机关以及原则,依据等等都是有一定的法律制约的,相信上面对于土地确权的详细介绍能够对你更好的了解土地确权有很大的帮助。

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方法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方法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土地使用者的使用证明,在很多的场合都是有使用的需要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步骤是比较的复杂的,但是也是有理可循的。土地使用权证还是非常有必要去取得的,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在需要的时候,就会非常的不方便,而且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又是需要时间的,所以提前办理好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的关键的。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方法是什么样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方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办理流程: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发票;4、办理土地证的图。2、缴纳维修基金。3、缴纳契税。4、办理产权证。5、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申请表(现领现填)。各类土地证办理流程之所需证件:1、祖业(1977年1月以前)①地契;②相关合法用地权源证明;③身份证;④其他必要材料2、商品房①出售合同书及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书;②清地名单;③其他的必要材料3、企业①政府批准文件;②征地红线图;③土地测量宗地图;④法人代表身份证;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土地使用合同(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⑦按批文中规定须提交的收费***复印件;⑧规划许可证4、自建房屋须提交的材料①土地建房审批表(原件)及土地原始来源证明;②有关的身份证证明(指身份证、或户籍证明);③其他的必要材料5、拆迁安置①拆迁安置协议书;②政府批文;③土地使用确认书;④有关的身份证明;⑤其他的必要材料土地使用权证要怎么样来取得,这个小编已经在上文中给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了。相信大家现在应该是对于土地使用权证的基本步骤是有一定的了解了的。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的时候,基本的过程就是这样的,将所需要的证件给带上,然后到有关的部门在进行实际的操作。不同的地区,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上面,很有可能是会不同的阿,耐心是最重要的。

土地集体所有权是什么 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分类如何

土地集体所有权是什么 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分类如何

我国现在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土地的交易也是很频繁的,但是其实很多朋友对于一些名词和定义都说不是很熟悉的。例如土地集体所有权,相信很多朋友对于土地集体所有权都是一头雾水吧,其实多多了解相关的知识,对于我们也是很有帮助的,因为土地的相关知识是涉及到我们的切身利益的,那么,土地集体所有权是什么?土地集体所有权是什么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宪法》和《物权法》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利。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集体土地财产四至界线和所有权人的权属登记,不登记则土地财产权利不成立,也不受法律保护。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分类劳动群众集体对属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村民小组(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行政村内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是指由过去的生产队沿袭下来的村民小组。农村实行大包干以后,相应的生产队即改为村民小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属于村内村民小组的农民所有的,实际上是以生产队为基础延续存在的,比如承包地、林地、水域等土地,由村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很多地区还存在,农村的农户宅基地(不包括合作化后占用集体耕地修建住房形成的宅基地),一直由合作化运动之前的农户管理和使用,事实上是未交与集体进行管理和使用,但在法律规定上未将此类作区别,一并归入集体所有。村民小组(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农户耕地、林地、水域等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形式。村(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村办小学、村办企业、村委会办公场所等等土地属于全村农民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乡镇(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行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土地集体所有权都已经比较熟悉了,我们知道了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宪法》和《物权法》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利,其实关于土地集体所有权,还有很多的知识的,其实好好熟悉一下相关的东西,在我们要进行土地交易的时候,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