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去估算

凌茉莉

房产抵押贷款风险有哪些?

3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40-70m²
70-110m²
110-150m²
150m²以上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

共有3条回答

星艺装饰 有用 1

1、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45条第1款规定:第“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变现风险。
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
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
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展开全部回答

w771001201 有用 1

房产抵押贷款风险有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
流动性风险:指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一条重要原则。经济周期风险:指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相比其他产业,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
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它是由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利率的波动无论是涨还是跌对银行都会带来损失。

柯演装饰 有用 1

一、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点
1、租赁权对抗的风险
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将无法处理抵押房产。借款人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信用社将无法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2、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土地使用权的风险,信用社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没有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登记期限的风险,信用社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因到期而自动失效。
3、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我国目前的土地性质分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属于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属于工业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信用社将无法处置土地上的房产。
4、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出让土地根据用途不同有很多种,其价值是完全不同的。借款人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信用社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5、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建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税收优先于担保物权。
6、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共有财产进行抵押时,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借款人用共有财产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财产共有人没有签字,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

土巴兔装修客服

土巴兔官方客服,欢迎随时咨询

 立即咨询

亲,近期在了解装修吗?您是否想改变一下家里的布置,风格,收纳等现象?只需要一个报名申请您就能获得免费设计,赶紧咨询我吧!

最新回答
相关文章 更多
专题 抵押贷款常识有哪些

抵押贷款常识有哪些

对于手里有资产的人来说,在有需要用到资金需要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的资产抵押给银行而获得贷款,在生活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利用这种方式获得贷款,解决经济上面的压力。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行抵押贷款,在抵押贷款的时候,消费者也需要了解一些关于抵押贷款知识,保证自己将抵押贷款顺利的完成好。那么,抵押贷款常识有哪些呢?抵押贷款常识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有什么异同呢相同点:两者都是通过用一定价值的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换取贷款。都需要债务人以第三方信用或者是一定的物品作为保障来督促借款人还款。不同点:抵押多采取土地、房屋这些不动产或者车船等特别动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物由借款人保管,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需由双方协商或法律决断。质押多采用例如(钱,债券)在内的物品进行质押。质押物由质权人保管,当超过借款期限而借款人无法还款时,质权人可直接处理质押物,以弥补损失。借款人二次抵押时,如果不能还款该怎么清偿当抵押物存残余价值时,抵押人可再次向其他债权人借款。一旦抵押人无法还款,后续债权人利益可能受损。例如,甲以房产作为抵(质)押物分别向乙、丙、丁借款150万,50万,20万。如果到期内甲未能清偿债务,变卖房产如果得到220万则可以全部清偿。如果变卖房产所得不足220万则按顺序对乙、丙、丁进行清偿,但后继位的那丙、丁可能无法清偿或全部清偿,将会蒙受一定的损失。但如果后续债券人得知是借款人和前位债券恶意为之,则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协议。解读:如果用同一抵押物向多人借款,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排在借款顺序前面的借款人会首先得到补偿,后面的借款人可能有财产损失。最高额抵押指的是什么?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或者某个合同要连续发生的债权以抵押财产做担保,无论将来债权如何变动,抵押权只在约定的担保债权的最高上限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换句话说:就是约定好抵押贷款的额度是多少,例如约定最高可以借款200万元,那么在200万内可以用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解读:规定了欠款人的还款额度,如果不能还款,变卖抵押物后,被欠款人可以得到的款项也只有合同上说的那么多。抵押人都有哪些权利呢?首先,对于抵押物具有残余价值的,抵押人可以办理多次抵押。其次,抵押人还可以转让抵押物,但所得的款项要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受让人在接到抵押物时可以帮助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人对此没有影响。最后,抵押人还可以出租抵押物,但要就具体情况向承租人说清。未告知出现问题的承租人可要求抵押人对其损失承认赔付责任。告知后出现问题时承租人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解读:抵押人可以支配抵押物,但变卖时必须先清偿欠款。如果租用,需要向租户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未说明风险时,抵押人需要承担责任。抵押贷款常识有哪些呢?抵押贷款的时候一定要能看清楚它的利率,要是不了解它的利率就直接贷款,日后还款的压力有多大是无法想象。不要以为抵押贷款很容易,大家一定要明白,抵押贷款并不是免费的午餐,你向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银行方面肯定是需要向你收取一定的利息,这些利息可能会给你日常的生活质量带来直接的影响,要能区分清楚。

房子抵押贷款怎么办理?房子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子抵押贷款怎么办理?房子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如果想做生意,手头又没有多少钱,或者钱不够怎么办.如果家里有几套房子又不想卖,我们就可以做房子抵押贷款。房子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呢?具体步骤是怎样的?那么我们在办理房子抵押贷款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房子抵押的具体情况。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房子抵押贷款有风险,大家还需谨慎处理。房子抵押贷款怎么办理?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1、房地产权证或房子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3、收入证明(需盖公章)。第二步、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子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第三步、在银行面签合同。房子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第四步、抵押登记。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第五步、放款。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房子抵押贷款注意事项1、房子抵押贷款条件:房子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子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子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2、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而且在各种融资渠道中,房地差抵押贷款依旧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3、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子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各个银行的房子抵押贷款利率有所不同,不同的地区贷款利率也可能存在差异,详细的利率需要咨询当地银行。4、利率的选择: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首选是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但是在购房时要问清开发商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签约,否则只能办理商业贷款。5、签好购房合同:购商品房签约要看清所签合同是否是由房产住宅局和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否则不能办理房子所有权证也不能办理贷款;房子是属于我们不动产的一部分,如果想把它变为可流动的资金,是可以用来做抵押贷款的,但是并不是所有房子银行都会同意贷款。首先要看房子使用年限已经过去多久,一般超过20年的房子,很难被批款。还有如果房子使用年限已经比较长,那么贷款的年限会缩短。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到贷款银行详细咨询。上面小编也做了简单介绍,仅供参考。

二手房抵押贷款流程与风险

二手房抵押贷款流程与风险

为什么有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买房?这除了跟房屋不断升值关系外,还在于房屋的价值比较高,在自己遇到资金需要的时候,人们可以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解决个人面临到的经济上的难题。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要达到了相应的贷款条件,都可以去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那么,二手房抵押贷款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下。二手房抵押贷款流程1、提出申请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贷款资料。2、提交资料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收入证明、工作证明、房屋产权证等。3、房屋评估贷款机构指定的评估公司对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4、提交评估报告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提交给贷款机构。5、签订贷款合同若借款人资质及抵押房屋均符合贷款要求,双方则签订贷款合同。6、抵押登记贷款机构凭房屋产权证、贷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银行放款办完所有手续后,贷款机构便可为借款人发放贷款。8、按时还款获贷后,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9、解除抵押贷款结清后,借款人携带贷款结清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二手房抵押贷款风险一、房屋抵押贷款的外部风险1、评估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2、租赁权对抗风险。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3、登记风险。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4、优先受偿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45条第1款规定:第“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5、抵押物价值风险。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6、变现风险。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底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变卖和抵债。在现实中贷款户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余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难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贷款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后往往造成抵押物无法处置。而当前社会上不法造假分子利用假房产证骗取贷款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某地信用社就发生借款人伪造房产证、他项权证骗取贷款100余万元的案件。二、房屋抵押贷款的内部风险。1、风险意识差。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2、责任心不强。个别信贷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只看下(连审查都谈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权证,然后就由客户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事宜,等客户拿来他项权证时,就直接发放贷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虚假证件、虚假登记的情况层出不穷。3、贷后管理松懈。由于缺乏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一些信贷员贷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跟踪检查,致使当抵押物被偷卖、转移时,还毫不知晓。也正因贷后管理松懈,因此当抵押物发生变质、价值降低等情况时,也未能及时采取相措施,最后致使贷款形成风险。4、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二手房抵押贷款流程如上,在打算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的时候,可以先去银行问问清楚,看看自己的房屋条件是否能进行抵押贷款,可以抵押贷款多少钱,抵押贷款的利息是多少等等。一定要记得在抵押贷款的时候考虑到个人实际的经济能力,这样才能够避免在抵押贷款的时候遇到许多的麻烦,抵押贷款后自己还不起款反而会更麻烦。

打开APP后继续操作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