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了解到的就是房屋产权属于长期,若房屋所占土地到期的话,按照法理推断自动续约。一般而言,房子产权还没到期呢,政府就决定重新规划,要拆迁了,给一笔拆迁款,从新找房子,这就是们现在经常看到的拆迁。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
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
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产权证完毕到其把商品房产权证交给银行的这段时间,开发商实际控制着您的商品房产权证。商品房产权证办下来之后,开发商就会把商品房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做抵押,也有的银行是持商品房产权证办理抵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
房屋所有权是没有到期一说的,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但到现在为止还很少出现土地到期的情况,土地部门也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办,估计还是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总之就是还是要交钱的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我的理解是:未来普征房产税的话,会取消70年期限。或者是过70年会让你免费续期,直到房子倒塌后政府再收回土地!
70年房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
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
(l)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
如果70年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商品房产权: 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你好,如果商品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就行了。 如果商品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处理方法: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1.产权到期可以续,需缴纳一定费用 2.同样的房子,建议40年产权的可以参考40/70*6000,也就是七分之四乘6000,但是通常40年产权的价格会高于这个数,而且40年产权的地不是作为住宅用地批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
购买楼房后,首先要看你是不是贷款,贷款的话,你的房产证是抵押在银行/担保公司的;土地使用证这个是开发商手里的,业主手里没有;土地使用期限应该是你买房的时候通过开发商手里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有所了解才是,
可以继续使用。。因为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中国境内取得的都是使用权。。但国家会在70年到期后换证,,使用权仍然是你的。。会有一些费用。。但很少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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