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也可以写你一人或是两个人的名字!
房顶是公共区域,是大家的! 屋顶的使用权在新的物权法中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屋顶花园,其面积是由全体业主分摊的,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
如果合同中有如下规定:同意购买首层附带花园或顶层附带露台商品房的买受人对其商品房附带的花园或露台享有独立的使用权。若不是,则属于全体业主,是公共财产。理论上是公家的,实际上是最上层楼的。
不是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将来盖的房子产权一般40年,什么费用都比其他普通的贵
你好,关于婚前房产婚后归属这个问题,以下我给你具体说明一下,希望你能知悉: 1、一般来说如果是收入的话以结婚登记的日期去界定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2、购房界定婚后和婚前财产则要看购房房款的出资了,
属于全体业主,是公共财产。 首先先确定的是所有权肯定不是你的,这个从开发商的合同中就能看出,上面只写使用权。其次,天台的使用权一定是全体业主的,这个因为有法律背书,开发商和你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够,所以这
集体土地使用权补偿是归属于土地拥有者的,不过有些地方会先发放给当地的政府或者说居委会,然后再转交给拥有者。
这个在一切没有用文本合法做出归属划分之前,开发商是有权利支配的,如果已经以文本合法的手段产生了规定划分,哪就没有权利更改了。。
这个楼顶花园归属问题我也觉得是归房产局管吧,不知道你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怎么会有这样的问题那,楼顶花园应该是属于大家的公共场所吧,所以也会有很多人忽视这个问题的,能有这样的想法也是好,最起码知道保护自
你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者集体,个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主体。我国土地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这也就意味着开发商送的露台成为业主房屋的专有部分,具有产权,属于和该
小区地下储藏室产权归属权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
你好!!安置房不属于个人。
顶楼露台的归属权是应该是你自己的哈,有的说其实顶楼露台一般属于公共面积,权并不是属于顶层用户,所以至于顶楼露台使用权是不是完全归顶层购房者。
公房拆迁后补偿款不能归承租人,原因是: 1、承租人因公房拆迁所得的补偿是对使用权的一种补偿而非所有权的补偿。房屋使用权的来源是基于一定的身份隶属关系和家庭实际状况的综合评定标准而享有的权利,实践中大
很简单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国家有规划随时可以收回没有补偿和拆迁款,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归一个集体国家规划想用这片土地有很多的补偿款或者是拆迁款
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籍人口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户口本上面的人员不等同于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以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为准,产权证上面登记是的谁的名字,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归谁所有,
你好,楼顶屋面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对楼顶屋面不享有专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予购房者。《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如果计入每户业主的公摊面积,那么就肯定属于业主共有。如果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又不能独立办理产权登记的,一般也归业主共有。有些情况是可以办理停车位或者其他用房的产权登记的,那么就归开发商所有。
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但是基本上都应该归个人所有了,以为在我国的《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就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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