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主要原则就是一户只批一处宅基地、流转受到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
宅基地是指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村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辅助用房、沼气池、小庭院等)的集体所有土地。 进一步讲,宅基地是指仅限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
2014年最新土地政策(中央一号文件)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具体试点方
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要符合村镇建设规划。有条件的地方,提倡相对集中建设公寓式楼房。农村居民建住宅要严格按照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依法取得宅基地。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
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仅在农民的日常生活生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是农民手中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性权利。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已经明
问:我和母亲以前在农村居住,有宅基地和房屋,后来,我和母亲根据“农转非”政策随父亲进城,并把户口转为城市户口,老家的房屋一直空着。今年村里打来电话让我们上交宅基地。请问,我们必须交回宅基地吗? 赵女士
农村宅基地政策2017: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33试点县市区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方案,关于农村征地制度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制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现行的土地管理规定,如果要建设的话必须申请使用国有
1、加快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登记意义深远,确权以后有利于土地流转。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和土地流转者权益、
你好,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严禁城镇居民在
大概回答一下要回收宅基地的类型吧 1闲置的宅基地; 2非法占据的农村宅基地; 3五保户所留下的宅基地; 4宅基地面积超标; 5一户多宅; 6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农村宅基地; 7城镇居民通过
2015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5年农民宅基地有偿转让或将成为现实。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必须坚持集体所有制、用途管制、城乡统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四个重要原则。详细的参考政府颁布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6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妥善解决好人往哪里去、地从哪里来、钱从何处找、该由谁来管等问题,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必须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必须有一整套的制度
重庆宅基地复垦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一,有利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缓解人地矛盾。重庆农村人均耕地面积0.86亩,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0%,守住耕地红线是重庆向中央作出的慎重承诺。近年来我市耕地呈逐渐减少趋
1、征地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试点明确4大任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
对实际情况复杂的宅基地登记发证问题,《意见》规定,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
农村宅基地2015新政策概括如下: 试点明确4大任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
1.关于科学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保障制度 要进一步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做到指标够用、申请便利,凡是符合条件的,都能及时得到批准,决不能让群众长期处于“被违法”的状态。要充分发挥村集体自治组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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