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房地产建筑商为了提高商品房的销售量,会将一些商品房先放到市场上,让顾客进行预购。预购的商品房一般会比实际购买的商品房要便宜许多,但是在出现房产纠纷的时候也是比较麻烦的。在商品房上市之前,想购买的朋友在进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这份合同被我们称之为商品房预购合同。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商品房预购合同的处理原则。
一、处理原则
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纠纷具有标的金额大、涉诉人数多、法律政策性强等特点,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价格纠纷、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质量纠纷等,其中最常见的是价格纠纷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我们认为,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和方法。
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一半以上。
由于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各地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约定处理,有的按当事人分担风险的风险负担原则处理,有的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的处理作了原则性规定。我们认为,这个《解答》对处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所以,我们认为,不可能按照一个固定的方法处理,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解决。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处理的时候是需要根据投诉的数额和时间处理的,价格纠纷是比较难处理的,因为房价每天都在变更,有些房价涨的有些反转跌了,而市场的行情也是变化不定的。商品房在进行预售期间价格会比较低,虽然一直有争议,但依旧有很多人会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付款购买。我们在签订商品房,预购合同的时候,要先看清楚上面的合同细则,不然很容易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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